禁用渔药屡禁不止,这锅到底是谁的?

作者: 海鲜知道

来源: 物种日历

发布日期: 2020-12-19

本文讨论了禁用渔药在养殖业中的违规使用问题,分析了其原因、影响及管理措施。文章指出,尽管国家有明确的法规和监管措施,但禁用渔药的使用仍然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包括养殖户对替代药物的认识不足、成本考虑以及监管不力等。文章呼吁加强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的监管,完善可追溯体系,并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最近某连锁餐饮店高达数百斤的牛蛙被检出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这类违规使用禁用兽药的事件大家肯定并非初次遇见,近年来偶尔爆出的此类情况让我们不禁思考,为什么一直有人在使用这些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这还得从本次事件涉及的兽药说起。

动物同人一样,也会生老病死。在养殖动物的生产过程中,动物出现各类与养殖最终目的——“得到可上市规格产品”相违背的状况时,大多需要兽药登场。兽药并不可怕,使用合规准许、合法剂量、严遵规则出产的各类家畜(包括水产品)是安全、可放心食用的。

兽药的用途,除去最常见的对抗动物出现的各类疾病,以让其恢复健康从而能继续成长外,也有促进生长、增强免疫力、改良养殖环境等。在现代化、工业化生产的今天,兽药对推动各类养殖家畜增产增收可谓功不可没。我国也颁布了《兽药管理条例》,用来约束,规范各类兽药的生产、流通及使用等方方面面。

大家肯定知道,食品中禁止使用各类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添加剂。兽药同样如此,许多种类的禁用兽药即便对治疗牲畜的疾病具有效果,但残留的药物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而给人类带来各种问题,因此需要禁止使用。

兽药涉及的类别非常广,我们把焦点聚焦到这次出现问题的水产品上。水产养殖中,各类兽药或称渔药的使用,遵循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颁布各类详尽管理规定。各种渔药大致可分为:禁用渔药,停用渔药和准用渔药。禁用渔药,是明令禁止在水产品的生产、运输等过程中使用,许多种禁用渔药明确要求是不得检出。

禁用渔药禁止使用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人摄食潜在含有禁用渔药的水产品后,会对人产生健康危害,轻则有略微毒害作用,重则有潜在致癌、致畸可能(但请勿过度恐慌,任何危险品都存在剂量考量)。

停用渔药,则是国家对这些兽药评价后,认为这些药物可能对养殖业或人体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风险,但又不符合禁用药的遴选原则,因而列为停用。许多种类的停用渔药在人类治病中也使用,因而引起交叉耐药不良影响的风险大。需要注意的是,停用渔药在生产等过程中不能使用,但与禁用药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如果检出则属于不规范使用而并非违规。准用渔药,则是国家准许使用的水产品药物,但依旧要遵守剂量、休药期等相关规定。

违规使用禁用渔药经媒体曝光的报道可谓时不时就能见到,那为什么养殖户依旧热衷于使用这些违规药品呢?是不是准用渔药中就没有替代品?答案是多方面的。

举例来说,牛蛙养殖过程中,由于许多养殖场的养殖密度高,外加牛蛙排泄多,管理不到位则容易滋生病菌进而感染牛蛙自身,部分养殖户便想到使用具有广谱抗菌、价格低廉的呋喃类药物,一来能杀菌预防,二来也能抑制病蛙恶化,同时辅助治疗,这其中又以呋喃西林为多见。准用渔药中同样也有能替代的类似抗生素类别,但却由于价格,认识程度、使用效果等诸多原因而未被使用。

今年央视3.15晚会中曝光了海参养殖不仅使用敌敌畏,还大量使用土霉素原粉进行杀菌,预防海参换水时犯病等操作。土霉素虽并未列为禁用渔药,但使用原粉的行为不合规。抗生素原粉多药效强、稳定性差、价格低廉,表面上看似乎花很少的钱便能买到大量强效药物,殊不知原粉直接投用不仅容易过剂量引发中毒或副作用,且由于原粉结构不稳定对养殖生物或环境会带来各种潜在危害。

多年前的多宝鱼孔雀石绿事件,孔雀石绿对人体存在引起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潜在威胁,但孔雀石绿却具有良好的杀死真菌及鱼体表寄生虫效用,尤其对鱼类常见的水霉病有特效,价格低廉见效快,能综合上诉所有优点的替代渔药很多时候在准用渔药中较难找到同等替代品,也是这类禁用渔药屡禁不止的一部分原因。

我国目前水产品中的禁用渔药违规使用的情况严重吗?

首先作为渔药的主管部门,我国农业农村部及其对应地方主管单位履行持续监督、管理,确保各类渔药的有序、合法使用。近年来,农业部会同其他部门均颁布有《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梳理清晰各类准用、禁用、停用渔药等相关管理规定,并对各地养殖户进行分发和宣传。每年度,农业农村部会制定全国水产品抽检任务、同时各地方执行自身的年度水产品抽检、重点节假日水产品抽检等一系列执法检查行动。

禁用渔药的违规使用状况可从全国抽查的结果作部分参考。

2020上半年,农业部对30个省1866批次水产品进行孔雀石绿、氯霉素和氧氟沙星等10项常见违规使用的禁(停)用药物检测。共检出15个超标样品,检测合格率为99.2%。各地方也有公开抽检工作对应的检测结果,多在90%的合格率。

如何更好地管理渔药的规范使用?是一个值得探讨分析的问题。违规使用渔药多数时候消费者无法从购买的水产品中发觉。因而相比依靠市场端的自发监督,渔药的合规使用更需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环节加大监管。

从生产端来看,许多种禁用渔药目前由于除了渔业生产外还有其他应用,生产领域较复杂,因此认准有农业农村部批复的兽药产品文号是正规使用渔药的前提,广大养殖户要明白使用没有批号的渔药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国家也在重点打击各类生产、制造假、劣渔药的行为,大家发现此类行为也可积极举报。

在流通环节,除去政府加强监管惩处外,也有必需加强对渔药可追溯供应链的建立,渔药的流通、贩卖、使用要符合可追溯,出现问题也能及时溯源,非法渔药也难以藏匿。在渔药使用端设立硬性养殖户渔药使用记录机制,严肃处理使用禁用渔药、无登记渔药等不当行为。

在水产品流通供应链上也同时倡导构建、完善可追溯体系,若查处到市场端商品不合格,能及时追溯到源头,既能制止源头问题,也能起到威慑作用,避免当前在多数时候只能处罚终端售卖者的情况。

对售卖水产品商家建议实行生产黑白名单机制,加强市场端随机抽查,对于查处多次出现售卖不合格产品的贩卖商限制市场准入。

如何全面地监督、管理生产销售各环节中的渔药使用,需要完善制度,也需要每一个关心食品安全的你参与进来。规范渔药的使用,需要各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也需要完善当前的管理、处罚制度,仅仅处罚终端售卖者,对于市场而言,或许只是扬汤止沸。

兽药并不可怕,合理依规使用造福人类。确保正确使用,少不了大家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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