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炒蛋,最初争的可能不是甜咸,而是生熟

作者: 红色皇后

来源: 物种日历

发布日期: 2018-10-27

本文详细探讨了番茄从被怀疑有毒到成为全球广泛接受的食材的历史过程,以及它在不同文化中的接受度和烹饪方式的演变。

番茄的谷氨酸含量在蔬菜里名列前茅,这赋予了它独特的鲜味,再加上恰到好处的糖和酸,色彩诱人又具抗氧化功能的番茄红素,番茄如同在枝头包装好的天然健康汤料。可生可熟,可汤可酱,可火锅可腌渍,可拌饭可煮面,番茄简直是妙不可言。凭借多样的做法和美味的口感,番茄成为世界产量排名第二的蔬菜,仅次于兼职主粮的土豆。

不管是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在有人类居住的大多数地方,几个番茄和几个鸡蛋总不难找到,随时可以为游子炮制出一盘美味。番茄的国际主义精神,不知抚慰了多少中国人的胃。美国和中国的番茄产量,在世界上分别位居第一和第二。很难想象,在世界的两端,番茄的接受史都是坎坷又崎岖的,有人厌恶它,有人崇拜它,有人认为它是至圣灵丹,也有人斥之为一堆烂糊。番茄起源于南美,中美洲的墨西哥则是最早驯化番茄的地区。

意大利植物学家马蒂欧尼是欧洲最早用文字记述番茄的人,他明确记录到这种植物是可以吃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西方国家对番茄的态度,比中国人对香菜的态度还要爱憎分明,其中不少人怀疑番茄有毒。这种怀疑不是毫无道理的,未成熟的青番茄中含有少量生物碱,食用可能会引起不适。还有一些美国人对番茄的厌恶出于更加实际的原因——口味。

1836年的《佛罗里达农艺家》登载了编辑威尔考克斯的一篇文章,他用番茄做了一个不加糖和其他调味料的派,并且在品尝后深恶痛绝地表示,只有傻瓜和不切实际的人才会相信番茄能被美国人接受。与“番茄有毒”观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番茄“药效”的崇拜。1834年,医生约翰·班内特写了一篇文章,宣称番茄对消化系统最为有益,能治疗消化不良、胆囊疾病,还能预防霍乱。“番茄有益健康”的观点很快传遍了美国。

一个叫迈尔斯的人在1837年推出了一种药丸,号称是从番茄中萃取出的精华。根据他的宣传,这种药从通便到治疗风湿症,简直是无所不能。在美国也存在对番茄的恐惧。前美国总统杰斐逊的外孙,托马斯·伦道夫提到在他外公杰斐逊小时候,番茄都是种来观赏的,不许小孩碰,怕吃了中毒。杰斐逊对农学颇有兴趣,亲自种过也吃过番茄,一些美国的民间传说,甚至把他誉为美国第一个吃番茄的人。

关于美国第一个吃番茄的“先驱者”,还有另一个更著名的传说:在1820年,一个叫罗伯特·约翰逊的人在新泽西州的塞勒姆当众表演吃番茄。观众们大为震惊,以为他会被毒死。现在塞勒姆每年都有活动,重演“吃下美国第一个番茄”的场面,以此纪念约翰逊。在《中华小当家》的漫画里,刘昴星第一次见到番茄,就大为激赏,研制出了一道番茄大虾盖浇饭。故事发生在慈禧太后垂帘听政的时期,当时番茄还没有被中国人广泛接受。

也许是主角光环的原因,让刘昴星走在了时代前列。1948年的《贵州通志》里,转述了一首题为《六月柿》的诗,在序言里说六月柿高四五尺,枝像蒿,叶像艾,果实艳红如火伞,来自西番,所以又名番柿。这可能是中国对番茄最早的一段记载。说它像蒿艾,也许是指番茄的枝叶有奇异的味道。王象晋的园艺学著作《二如亭群芳谱》中有番茄的记载,称为蕃柿,特别强调了它果实的美观,“火伞火珠未足为喻”,却没有提及吃法。

番茄进入中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吃货国民并没有对它产生兴趣。乾隆年间,李百川的小说《绿野仙踪》里写道:“不想他是个西番柿子,中看不中吃的整货”,可见当时番茄的可怜地位。中国最早吃番茄的地区可能是台湾。乾隆二年刊行的《台湾府志》里,番茄被叫做“柑仔蜜”,当时认为它不好吃,但和糖一起煮可以做成“茶品”。今天在台湾南部,番茄依然使用着“柑仔蜜”这个别称。到了民国时期,中国人逐渐接受食用番茄。

但不同时间和地区,人们对番茄的接受度是不同的。这可以从不同时段的文人描写的番茄看出来。生于黑龙江呼兰区的女作家萧红,在1935年写成的《生死场》里,细致描写过大片的番茄田,这显然不是种着看的。东北地区的番茄,是在清末作为蔬菜从俄罗斯引种而来。宣统二年的《呼兰府志》提到“洋柿”,称它是“俄种”。在小说里,萧红有时称番茄为“柿子”。今天在东北仍有这种叫法。

老舍在1927年发表的小说《赵子曰》里,嘲讽模仿“洋派”的大学生,到西餐馆里点了“番茄炒山药蛋”,尝了一口就无法下咽了。1935年,老舍又写了一篇短文《番茄》,讲到近年来随着西方文化入侵,番茄也走了红运,从西餐馆扩散到中国饭铺。老舍也为国人讨厌番茄做了辩护,番茄生吃“不果不瓜不菜”,煮熟后“稀松一堆”,实在是叫人爱不起来。老舍的这番话,四川的学者李劼人是不会赞同的。

1930年,李劼人从成都大学辞职,开了一家饭馆,主要原因是他对当时军阀的不满,但对烹调之道却颇有兴趣。他的馆子菜色有“番茄撕耳面”,“撕耳面”是四川小吃,这道菜可算是中西合璧。和意大利人一样,中国人也发现了番茄和面食天作之合的良好关系。我们可以在著名吃货作家汪曾祺的笔下找到番茄的另一个好搭档——鸡蛋。汪曾祺1939年考入西南联大,在昆明旅居七年。

他回忆说,沈从文在西南联大生活朴素,日常饮食是米线加番茄鸡蛋。这时候“国菜”也出现了,汪曾祺表示,昆明馆子里的番茄炒鸡蛋极好,秘诀是番茄断生,不过熟,颜色分明,北方的番茄炒鸡蛋,他斥之为“一塌糊涂”。也许最早的番茄炒鸡蛋流派问题,不是甜咸之争,而是生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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