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联社10月3日报道,美国联邦大陪审团表决通过对章莹颖案嫌犯的替代起诉罪名,以“绑架致死罪”起诉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新的起诉书宣称,克里斯滕森有意以“令人发指、残忍和邪恶的方式”致章莹颖死亡。如果该罪名成立,克里斯滕森最高将被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1996年,我还是匹兹堡大学一名18岁的新生,这所大学位于章莹颖今年早些时候被绑架的伊利诺伊大学香槟校区以东780公里。
这是我生来第一次离家居住,我搬进了校园边缘的学生宿舍。这所宿舍由于男女同住,通常是留给高年级学生的。男生女生同住在一层楼里,由电梯和洗衣房等公共区域分隔开来。在那儿我遇到了布莱恩,跟我住在同一层楼的大二男生。我们能够认识,是因为我们这层的宿舍助理。她开会给每位入住的新生都分配了一个高年级的“导生”,以便帮我们新生适应大学生活,而布莱恩就成了我的“导生”。
我一直都没问过她为什么把我和一个男生分到一起,而不是女生。也许是高年级女生不够多,也许是她暗地里想要撮合我们俩。布莱恩有着深色的头发和眼睛,和我十分相似。我们或许会被当成是兄妹。他秋季返校之前在他家的农场干了一整个夏天的活,因此身材粗壮,肌肉发达。结识布莱恩几周之后的一个晚上,他邀请我去他的房间看电影。我的房间没有电视,我的室友那个周末也不在,于是我接受了邀约。
看电影的过程中,他跟我讲他在一次农场事故里失去一截拇指的事,他还把愈合了的拇指断头让我看。我则告诉他,我在宾州西部的郊区长大和我想当个作家的事。电影放完了,我和他道谢,告诉他我该回房休息了。“你可以在这儿过夜,”他建议道。“你用不着跑那么老远回去。”“没事儿的,也不远。”沿着走廊穿过公共区域就是我的房间,不到两分钟的路程。他起身站到门前。“留下,”他说。“我要你留下。
”我“玩笑般地”试着挤开他,但是他比我强壮。“玩笑般”是有原因的。部分因为这样让我有否认现实的余地,毕竟没人愿意相信自己被人违背自身意愿控制了。我也非常害怕,如果我让事态升级,试图伤害他,他会变本加厉,真正加害于我。他可比我强壮多了,我不想受伤。除了在他家的农场干活,他高中时还是摔跤手。于是我“玩笑般地”努力想要把他从门口拉开,想着他会明白“游戏”的结果只能是让我离开。
他总不会真的以为强迫一个女人违背其意愿留在他房间里是没什么的吧?看起来他真这么认为。他站在门口,每当我想要拉开他,他就发笑。我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可以把他推离门口,然后足够快地打开门,在他猛地再次关上门之前逃走。我越来越疲惫,越来越沮丧,而他却看起来玩得挺开心。我几乎要哭了,我使出浑身仅剩的力气,不再拉他,而是拼命地将他从门口推开。他抓住了我,但我逃出了他的房间,把他拖在身后。
我们在走廊里打斗,离至少三个其他的男生的房间都很近。有一个学生听到了打斗声,出来看怎么回事。我想既然有人看见我们打斗,现在布莱恩必须得放开我了。然而,布莱恩用他的半截拇指猛地撞了一下我的脊柱,疼痛瞬间蔓延到我的整个背部。我不再动弹。那个男生盯着我俩。“嘿,你们声音太大了,”他说。“小声点儿!”换句话说……请你受侵犯时保持安静。当我看到那人眼睛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可能帮我。
唯一比不能求助还糟糕的事,就是求而不得。我放弃了,和布莱恩回了他的房间。安安静静地。理想受害者我不住在章莹颖失踪的伊利诺伊州,我也不认识她和她的家人,或者被指控绑架她的布伦特·克里斯滕森。可是看到克里斯滕森的照片,就让我想起来布莱恩的种种。深色头发、深色眼睛,严肃的举止……是的,无论何时看到他的照片,我看见的都是21年前的布莱恩。
当新闻爆出监控记录下了克里斯滕森对“理想受害者”的描述,这个词组引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谁是所谓的“理想受害者”?有一整个研究领域,叫做受害者研究,就关注的是刑事犯罪的受害者们:受害者和侵犯者的关系,受害者和刑事司法体系的关系,受害者权利,等等。这类研究还包括罪犯如何选择他们的猎物,即受害脆弱性,“可能遭遇攻击或伤害的特性或状态”。侵犯者会选择那些表现出高程度脆弱性的猎物。
1981年Grayson和Stein的一项引用颇广的研究,要求已被定罪的暴力罪犯观看行人走在繁忙街道上的视频片段,然后从视频中选择“理想的”目标。罪犯们平均只用了7秒钟就找出他们所喜好的受害者!有些目标经常被不止一个罪犯选中。罪犯主要根据步态挑选受害者。被选中的“理想受害者”走得比一般人慢,步幅或大或小于一般人,拖着脚走路或者有其他怪异笨拙的姿势。
另一些研究显示,那些暗示顺从的肢体语言,比如回避目光接触、倚靠的姿态、坐立不安,也会让一个人看起来脆弱。克里斯滕森可能认为章莹颖是脆弱的。需要注意的是,受害者研究并不是要将罪案的发生归咎于受害者。研究受害者的特征和行为有助于寻找嫌疑人,也有助于防止更多人成为受害者。种族原因?最近我和一位中国朋友谈到章莹颖案。她询问我作为美国人对于此案的看法,想知道我对于克里斯滕森选择了一名中国女性怎么看。
我觉得章莹颖成为受害者只是阴差阳错,就是说,克里斯滕森虽然沉溺于绑架的幻想,但没有特定地想绑架亚裔女性。我猜想只是因为她表现得脆弱且容易控制。我相信,如果另一个女人在那天上了克里斯滕森的车子,她也会成为受害者。白人、黑人、中国人、美国人、德国人……无论是谁上了那辆车,都会是受害者。但是,我也可能是错的。所谓的“亚裔女性癖”是存在的。
任何有过中西方跨文化友谊的人,都认识“鸡蛋人”(外白内黄)或者“香蕉人”(外黄内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痴迷于彼此的文化,我们学习彼此的语言,或许还更深入了解彼此的历史。这可是加深认识世界的机会。然而,恋物癖包含的是畸形的迷恋。对有些西方男性,这意味着他们仅仅和亚裔女性约会。聚焦于美国亚裔女性癖者跨种族约会的科学研究并不多。
一项研究(Fisman,2007)的结论是,白人男性与亚裔女性的交往最常见,是由于亚裔女性更钟情于白人而非黑人或拉丁裔。另一项研究(Kim,2011)发现,喜欢将亚裔女性作为伴侣的白人男性往往认为她们比白人女性更有异国情调,更加顺从,且更女性化。在媒体上,有很多亚裔美国女性分享她们被白人男性疯狂迷恋的经历。那么我是觉得克里斯滕森有亚裔女性癖吗?并非如此。
我真心相信我告诉朋友的话:无论是谁上了那辆车都会是受害者。如果克里斯滕森有亚裔女性癖,我想他会和大学的亚裔社群有更多牵连,他会有一个或者更多的亚裔前女友,他会想要和章莹颖约会,而不是绑架或杀害她。我相信章莹颖的种族可能造成了一种她更加顺从,或许是更理想目标的感觉。但是我不认为她是因为是中国人而被选中。我相信章莹颖的受害只是碰巧,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上了那辆不该上的车,车里有那个错误的人。
克里斯滕森的监控录像至今未被公开,他对“理想受害者”的描述仍未可知。由于案件还在进行中,执法机构对于他们发布给公众的信息非常谨慎。受害者研究的迷思关于受害者,错误的看法和认识有很多,而且往往没有多少研究可以告诉人们那些普遍观念的准确性如何。结果甚至女性也经常误信有关受害的许多错误认识。在我30多岁的时候,已婚的我去旧金山拜访朋友。
我和我朋友,还有她男友,决定前往海湾对面的高消费小镇萨索利托去听现场爵士乐。那时临近傍晚,我身着牛仔裤、一件普通的衬衣和一件朋友母亲为我织的长毛衣。那件毛衣不好看但穿着舒服,是棕色的而且松松垮垮,绝对一点儿也不“性感”。我没有为“外出娱乐”而“精心打扮”,我的穿着十分平常。我们在酒吧坐下约摸一个小时以后,一个比我大几岁的男人在我右边空着的高脚凳坐下。我很快感觉到他在盯着我看。
那人毫无征兆地伸出手抓住了我那件难看的毛衣,把毛线在他手指间揉来揉去。“你的毛衣可真柔软,”他说。他听起来有点醉意,尽管他是在我们之后进的酒吧,而且我没见他喝多少。可能他已经在另一家酒吧喝过了。我不知道如何回应。我担心如果回答“谢谢”,他会因此认为我喜欢他的殷勤之举。事实上,我不喜欢他未经允许就碰我,我想让他离我远点儿。但我又担心如果说“离我远点儿”,他也许会变得愤怒而暴力。
最终我认定不回应就是最好的回应。我抿了一口饮料,接着观看乐队的表演。我的内心矛盾而恐惧。但表面上,我没表露出任何情绪。他不喜欢我无视他。“臭婊子,”他冲我吐口水。他离开了吧台,找了张靠近乐队的桌子坐下。“你跟那人说了什么?”我朋友过了会儿问我。“什么都没说,”我告诉她。“他想搭讪,被我无视了。”“哦,他一直在怒视你,”她说。“别一个人去厕所,知道吗?他看起来挺生气的,可能会跟着你做些什么。
”我并没注意到他还是一直盯着我,因为从他抓住我的毛衣开始,我就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免目光接触。我错误地以为,1)如果我穿着难看的衣服,2)如果我避免目光接触,男人就不会打扰我。但并非如此,我最爱的棕色毛衣没能带来安全;事实上,它可能更容易让我成为目标。“撩人的穿着”更易导致女性受害就是一个错误认识。
研究表明,保守的穿衣风格可能让女性显得更加顺从(因而更加脆弱);与此相似,回避目光接触也常常被当作顺从的表现。如前面所言,侵犯者是在寻找脆弱的目标。顺从感让人显得脆弱。受害者遍及全世界布莱恩违背我的意愿把我控制在他房间(法律上叫“非法拘禁”)的那一晚,仅仅是他对我折磨的开始。在那之后,他开始跟踪我。我洗衣服时,他坐在洗衣房。我在我那层的公共区域等电梯时,他总是出现并站在我背后。
他如果知道我一个人在宿舍,就会把手写的信件从门下推进来。他的信里写满了“爱”、“关心”和“保护”之类的话语,但每当他靠近我,我只会感到危险。最终我把他的信作为骚扰的证据拿给了宿舍助理看。等我过完新年期间的寒假返回学校,我再也没见到布莱恩。我至今不知道是学校强制他离开的,还是他自己决定走的。说心里话,我一直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离开了。有时候我还是觉得有人在远处看着我,不过他从没再来骚扰我。
在我还是个小女孩时开始,我就被教导不要显得脆弱。我被教导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糖果,以及可能和章莹颖案最有关系的,不要搭陌生人的车。我父亲教我背对着墙角站立,这样就不会有人从背后偷偷靠近然后绑架我。他教我怎样出拳,教我独自走夜路时把家里的钥匙夹在指间,这样如果我必须得出拳,我可以用钥匙弄伤袭击者。我曾经以为这是个大秘密,直到我发现我遇到的每个美国女人都学过这一招。
在我努力逃离布莱恩的房间时,我父亲教给我的一切技巧毫无帮助。倘若一个男人想要绑架、强奸或是杀害一个女人,他就会这么做。这不单单是美国才有的问题。根据联合国的统计,世界范围内每3名女性中就有1人在一生中经历过肢体暴力或性暴力。我希望世界各地的父母教他们的儿子不要攻击女性,而不是教女儿们如何在袭击中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