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2017年科技界的大事,院士增选应该算一件。新年伊始,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先后发布了相关消息,开启了2017年院士增选的大幕。这是院士制度改革之后的第二次院士增选,尽管较之以往,两院在这一事情上非常低调、社会反应也相对平淡,但由于院士在我国科技界的极端特殊地位和院士资源的高度稀缺性,2017年院士增选也将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暗战。
所以,虽然院士增选已属老生常谈,但依然有说一说的必要,特别是两院都特别强调的——“确保院士增选风清气正”。
这次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先声夺人”。
除了1月2日通过媒体发布消息,工程院还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中院士行为规范》《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试行)》等10份相关文件,介绍了相关工作细节,及“注意事项”。
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几条规定,引人注目:候选人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侵占他人科技成果,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部门为候选人当选进行助选、拉票,干扰增选工作的,终止其当次候选人资格,在相关学部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除终止其当次候选人资格外,还取消其下一次被提名资格,直至取消其终身被提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除了这10份相关文件,工程院还以“院党组”的名义,公布了《致全体院士的一封公开信》。这封公开信虽然只有一千来字,却是“微言大义”,把“守护院士称号的荣誉性”、“把好院士‘入口关’”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足见院士增选的重要性和时态的严峻性。
公开信“先扬后抑”,在引述“党中央高度评价院士群体是‘国家的财富、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光荣’”之后,触及“敏感话题”——院士增选是院士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科技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一直有关心工程院发展的各方面人士反映,有的部门和单位“包装”院士候选人;有的候选人所在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与院士“联络感情”;有的候选人想方设法“慰问”和“看望”院士,这些现象均有“助选”和“拉票”之嫌,也在广大科技人员和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2015年增选后,也有院士、人大政协提案以及群众来信,提出院士们应加强自律,坚决抵制增选中的不当行为,不给个别候选人“助选”和“拉票”的机会,更不要被“糖衣炮弹”所击中。
相比之下,科学院堪称淡定。
在媒体发布的消息中,科学院着重强调了几条:本次增选延续“去行政化、去利益化”的院士制度改革精神,院士候选人由院士和学术团体推荐,不受理本人申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淡定归淡定,科学院并没有“放松警惕”,肩负督查之责的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特别申明:院士要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从科技事业全局出发,坚持院士增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努力构建并维护风清气正的增选环境,切实负起推荐及评审责任,严把增选质量关,确保改进完善院士制度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增选工作顺利开展。
在两院发布的申明中,有一条“英雄所见略同”,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简言之,就是:行政高官莫进来。两院如此旗帜鲜明地把行政高官拒之门外,不由让人想起曾两次参选、第二次差一票落选、后因腐败而身败名裂的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张曙光。
从被曝光的细节中,共识逐渐清晰:高官确实不宜参选院士——一、他们的成果,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包装集成”之嫌,其真正的学术水平恐怕与提交的材料相去甚远;二、由于掌握特有的行政资源和其它资源,他们在“拉票”“助选”的可能性最大、能量最大、手段最多,与“草民”候选人相比难言公平竞争。
说到这儿,一些学而优则仕的官员们可能暗暗叫屈:院士增选不是看学术水平吗?我过去的学术成就也不差啊,为什么不能“学术”面前人人平等?这听似有理,实则不然:增选院士固然看的是候选人以往的学术贡献,但也着眼于未来的科技发展。官学两道,一入政界深似海,一心两用很难,即便当了局长、部长、省长之后还“心系学术”,那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你就好好地做好行政管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吧。
治标更要治本,打破院士迷信。细想下来,令人气馁——挡住高官高管,院士增选就风清气正了吗?其实不能啊。即便没有他们暗中运作,想方设法“包装成果”、私下里“拉票”“助选”的,恐怕还不在少数。这到底是为什么?原因确实比较复杂,但有两条很要命:一是院士被神化,戴上院士的帽子就似乎成了无所不能、无所不通、代表最高学术水平的“永久牌”大师;二是院士利益化。
诚如一位论者所说,有了院士的名号,就俨然“黄袍加身”:代表着各种超规格待遇,代表着学界江湖地位,代表着种种话语权与资源分配权。
因此,治标更要治本,应釜底抽薪,在去神化、去利益化上下功夫,彻底打破院士迷信,让院士回归学术荣誉称号的本位上——一、从科技界到社会各界,从党政官员到普通民众,都要打破根深蒂固的院士崇拜、树立正确的“院士观”:要知道,院士只是依据过去的学术成就而给予的一个荣誉称号,给你这个称号只能说明你过去做出过成就,而不是说你现在高出一筹(极少数少壮派院士除外),更不能说你能永葆先进;要知道,科技创新是求新求变、突破既往和颠覆已有认知的智力竞赛,更何况今天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稍不努力就会落伍,怎么可能“永立潮头”?
。因此,对于绝大多数院士来说,“最高荣誉称号”并不等于“最高学术水平”。对这一点,已故院士王选心知肚明,他用自身的经历戳穿了西洋镜:“错误地把院士看成是当前领域的学术权威,我经常说时态搞错了,没分清楚过去式、现在式和将来式”“我38岁,站在研究的最前沿,却是无名小卒;58岁时,成为两院院士,但是两年前就离开了设计第一线;到现在68岁,又得了国家最高科技奖,但已经远离学科前沿,靠虚名过日子。
”王选是这样,其他大多数院士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二、科技界特别是掌握科技资源分配的相关部门,应自觉遵循“自由、平等、公平竞争”的科学精神,在制订科技规划、遴选科技项目、进行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时,不看名头看水平,彻底改掉“非院士领衔不可”的错误做法,让那些真正有实力、有公心的一线科学家担纲。解铃还须系铃人,现有院士的率先垂范至关重要。
特别是在院士推荐权加重的情况下,现有院士的水平、做派,影响甚至决定着新当选院士的水平和做派。在院士去神化、去利益化的过程中,现有院士应现身说法,自尊自重自爱,以自知之明行明智之举。比如,院士既不是职务、也不是职称、更不是学位,可否与国际接轨、不把“院士”印在名片上、写在牌牌上、填在表格上,而是代之以研究员、教授,或博士?能不能挡住诱惑,少去站台、领衔、坐主席台?
能不能自觉拒当“花瓶”“摆设”,拒绝为本单位利益代言?
与此同时,国家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研究所以及普通科研人员,能不能多一些自信、多一些求真务实,在各种典礼、学科评估和项目评审、成果评定等学术活动中,少“拉院士作大旗”、给自己装门面?
要知道,我国科技界当前最为稀缺的不是院士,而是崇尚科学、潜心科研、去除浮躁、追求卓越的学术空气;科学繁荣所依赖的,不是学术权威、更不是一言九鼎,而是民主、平等、自由争论的科学文化。哪一天院士真正回归荣誉称号的本位、不再是稀缺资源,估计“包装”“拉票”“助选”、削减了脑袋竞选院士的现象就会自动消失;哪一天我们的学术风气正常了,相信不用政治挂帅、不用警钟长鸣,院士增选自会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