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小兔崽子!!你看我不打死你!”是不是很多人小时候都被家长这么骂过,很可能家长还拿着鸡毛掸子在后面追着打?屁股痛之余你有没有想过,兔宝宝明明那么可爱,为啥“兔崽子”会是一句骂人话呢?我们这么可爱得罪谁啦?!
此兔非彼兔吧。乾隆年间禁止官员嫖妓,但是对于男色却相对宽松一些。从而,优伶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妓女的角色。他们大多为年少者,多在20岁以下,也称为娈童、优童、歌童等。
因为优伶相貌清秀、酷似姑娘,故称像姑,俗称兔子。《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这京城里面,逛像姑是冠冕堂皇的,什么王公、贝子、贝勒,都是明目张胆的,不算犯法,惟有妓禁极严,也极易闹事,都老爷查的也最紧。……犯了这件事,做官的照例革职。”《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我女儿虽是生得十分丑陋,也不至於给兔崽子做老婆!”所以兔崽子应该是形容卑贱,类似于婊子养的吧,只不过后来这层意思逐渐的弱化了。
“崽子”,或者写为“仔子”,本义是指孩子,而且后来这个词逐渐不再指人类的孩子。所以“崽子”本身就可以用来骂人,这样是提高了自己相对于对方的相对身份(具体来说就是辈分),同时又贬斥对方不是人。也有“小崽子”一类的说法。
有时候会把“崽子”具象化,除了说成“兔崽子”,还可以说成“狗仔”(“狗仔队”一词的形成即与此有关)、“猪崽”、“猴儿崽子”、“王八崽子”等等,还可以不说破什么动物而直径称为“毛崽子”,即长着毛的幼兽。
传说雌兔望月怀孕,所以兔崽子等于骂对方是野种。《康熙字典》兔字释义:陸佃云:兔,吐也。明月之精,視月而生,故曰明視。在中国历史上首见文字记载的要数元末的黄岩人陶宗仪了。他在《南村辍耕录·卷二十八》中,记载一家“家富饶,田连阡陌,而子孙不肖”的故事,并随之录《败家子孙诗》一首。诗中说:“兴废从来固有之,尔家忒煞欠扶持。诸坟掘见黄泉骨,两观番成白地皮,宅眷皆为撑目兔,舍人总作缩头龟。”
“兔儿爷”玩偶在诗后,陶氏又作补充说明:“夫兔撑目望月而孕,则妇女不夫而妊也,妻有外遇,兔喻其夫。”故骂人“缩头龟”,“龟子”,“兔崽子”等,皆指妻有外遇或其母行娼乱伦野合而生的杂种,其典概出于此。同理,兔儿爷,就是骂人没有男子气概,因为兔子繁殖只需要月亮,所以兔子的父亲就是性无能。又传说北京的街头玩具就有玩偶:兔儿爷,代表月亮上的玉兔。
所以你们人类为什么要管自己家熊孩子叫“小兔崽子”......感觉骂来骂去骂的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