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64号文)的要求,此前实施多年的863、973计划等多个国家科技计划将“停运”,一并归入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按照全新的规则运行。2月16日上午,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首批36个重点研发专项指南,这标志着该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作为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最早启动的“探路先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如何实施?首批发布专项指南是怎么确定的?具体项目由谁来负责评审和检查验收?围绕上述问题,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进行了详细解读。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产物,也是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据侯建国介绍,2014年年底全面启动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旨在解决原有计划体系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以遵循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他指出,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有两大核心任务,一是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二是构建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框架和布局。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五大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侯建国说,该计划整合了原有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及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据侯建国介绍,该计划的定位为: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
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施过程中,如何避免此前存在的“各自为政、重复立项”?
侯建国说,在需求征集和凝练过程中,强调聚焦国家战略目标、部门协作,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自下而上”的需求征集方式。一方面紧密围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互联网+等国家战略,另一方面广泛征集各部门、地方、行业协会、企业等科技创新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共同凝练形成8个方面62个任务方向,既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又体现行业科技需求和领域的均衡发展。
在指南编制和组织申报上,也强化了服务意识、力求尊重科研规律。比如,实行“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申报方式,即先由项目申报者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经过首轮专家评审后,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请项目申报者再提交详细的正式申报书,进入答辩评审。这一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避免了不必要的申报准备工作。
专项指南发布后,谁来负责项目受理、评审,以及检查验收?侯建国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第三方的专业机构负责,包括申报受理、评审立项、检查验收等。据介绍,首批7家专业机构分别来自科技部、农业部、工信部部等部门,之前均有管理科技项目的经验。如何确保专业机构“不乱来”?
侯建国说,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专业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定,相关部门将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如发现问题将严格追责。
在整个项目形成、申报、评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具体包括: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请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请和评审相关的重点专项项目;项目评审专家在遴选和具体评审中,也严格执行相关回避条件和要求,将“运动员”和“裁判员”彻底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