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贻芳:引力波的发现为什么缺少中国科学家的身影?

作者: 王贻芳

发布日期: 2016-02-16

王贻芳在文章中探讨了中国科学家在引力波发现中的缺席原因,分析了中国科研体制的不足,包括科研投入、前瞻性、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未来应加强国际合作和自主科研项目的重要性。

这几天“LIGO实验发现引力波”的消息占满了各大媒体及移动信息平台。这是人类认识自然的又一个里程碑,其重大意义不必赘言。在庆祝这一伟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仔细检视一番,发现是美国科学家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LIGO及aLIGO),且运气绝佳,升级设备(aLIGO)刚投入试运行没几天,这个13亿年前的引力波事件就到达我们的地球。

欧洲科学家虽然成绩斐然(VIRGO参与分析,GEO600有技术贡献),但运气不佳,aVIRGO要年底才投入运行。日本科学家(KAGRA)紧随其后,虽然也错失了这个重大发现,但其装置特殊,有其先进性,也许会后来居上。甚至印度科学家也占有一席之地,通过对aLIGO的贡献,获得了LIGO的设备,未来可以在全球引力波探测网络中占有一席之地。

反之,中国科学家在这次重大发现中缺席了,虽有少量参与,但与我们对科研的总投入(绝对值已世界领先)并不匹配。当然这与10年前我国的科研投入太少有关,但我们前瞻性不足、风险投入不足、大项目投入不足、国际合作投入不足是应该承认的。我们要反思的是,这样的重大成果我们可以缺席吗?我们的科研投入是否有一个效率问题?如何才能更有效益?我们希望中国,特别是未来的中国有这样的重大成果吗?如何才能获得这样的重大成果?

本文以LIGO等国际重大项目为例,试图分析我们的科研体制及我们的科研生态,以期对未来获得类似的重大成果有所裨益。我们需要重大成果和重大设施吗?对这个问题,表面上看好像大家都会回答“是”,为什么不呢?事实上不论有多少理由和推脱,我们科技界已经承受了压力,今后的压力还会更大。我们现在也许不那么需要重大成果和重大设施,可以推托说过去的投入不足,十年前我们没有钱,所以现在没有成果。

但10年、20年以后,我们就不能这么说了。我们的科技投入已经是世界第二,持续多年,还不出重大成果(至少是参与者之一),就只能是我们这一代人失职和无能。我们现在需要这样的重大成果,将来会更需要。更重要的是,重大成果的产出都需要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如果我们没有前瞻性,对未来没有信心,不能现在就开始策划准备,将来自然不会有重大成果。

如果把代价考虑进去,我们就会发现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回答和解决。

这些重大成果大多需要时间和经费的代价,少则几亿,多则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大量的争议立刻随之而来。普通百姓会问:这样的项目,花这么多钱,有什么用?不如用在民生上。政府官员会问:这种太花钱的项目是不是让外国人去干,我们把钱花在能产生GDP的研究项目上?科研管理部门和科学家会问:这个研究现在不是热门,为什么要支持?你能保证有重大成果吗?如果没有成果怎么办?

这些钱可以支持很多我(们)的小项目,不担风险,为什么要支持这么一个风险巨大的大项目?我们的政府和经费管理部门如果不能回答这些问题,立志解决重大争议,而是回避矛盾,普遍撒钱,落得个暂时皆大欢喜,自然也就不能获得重大成果,以后也只好年年羡慕别人。

我这里抛砖引玉,试对以上问题做个回答,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讨论。虽然重大成果不一定都需要重大投入,但可以肯定的是,许多重大投入是会产生重大成果的。

希格斯粒子的发现和引力波的发现就是典型的例子,而且这些重大设施还有许多技术副产品,其重要性常常会高过“主产品”。欧洲核子中心(CERN)发明的网页技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高能物理学家需要数据传输,计算机网络专家就发明了WWW网页和浏览器,使互联网走入寻常百姓间,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LIGO的减震技术、激光技术和极低噪声技术用途也会极为广泛。

人类文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科技的发展,中华民族应该对人类科技文明有所贡献,一些标志性的投入和贡献是必不可少的。不能花钱的事都让别人干,自己老忙着赚钱,这不能使我们成为国际社会受人尊敬的一员,更不能使我们成为世界领导者。何况这花出去的钱可以让你在技术上领先,还有可以载入教科书的科学成果。难道我们要永远让我们的后代学习只有西方人名字的教科书吗?

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应该大小项目都有,不能只支持一类。

特别是在目前我们的科研仪器还大量不能自给的情况下,更要大力支持物质科学,支持采用自制仪器开展研究。大科学项目不仅仪器全部需要自行设计研制,培训我们的科研人员和企业开展世界领先的仪器、设备、技术的研发,还可以培养大量顶尖的青年人才,使我们的工业界获得高质量的、国际水平的设备研制人才,补足我们的一个巨大短板。

在现阶段简单地只跟随国际热点,只支持小项目,大量采购国外仪器设备,对国内经济和科技发展没有好处。事实上,小项目的投资加起来一点都不少,出重大成果的几率与效益可能更低,风险更大。政府管理部门不能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不敢鼎力而为。

大项目自然不能保证百发百中,但风险不能成为不作为的理由。

对高能物理、核物理、天文、天体物理等研究领域,要想成为世界领先,要想获得LIGO这样的重大科学成果,必须要有新思想、新技术或新方法,并落实为大项目,这是必由之路。项目的成功自然依赖于许多条件,但好的科学目标和技术路线、关键技术基础、国际一流的人才队伍、优良的管理和全面的国际合作是绝对不可或缺的。

这里好的科学目标和技术路线、关键技术基础和人才队伍是一切项目都必须的,但对大项目来说,还需要通过管理,实现可靠的论证、完备的设计和正确的执行。也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分担经费,规避各种风险(包括人事、财务、学术等),提高竞争压力和水平,可以使项目在最高国际水平下开展。要能做到出成果的几率跟国际水平一致。

国家应该有一个论证机制,从现在就开始规划与准备,遴选优秀项目,开展预研,保证在未来3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有源源不断的重大成果出现。要获得重大成果,只有两个办法:参加别人的项目,或发起自己的项目。自己发起项目可能会获得极高的回报,如上所述,这是我们获得重大成果,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但也要承担较大风险。世界各国都会担心这些大项目不出成果怎么办?大家都会担心自己的责任。

每个国家也都会有科学家拉帮结派、不能公正评审的可能与问题。解决办法是完善立项论证、设计评审、建设管理等各项制度。一是国际评审。请国际一流的科学家来评审,无论是大同行、小同行还是领域外的,他们少有利益牵挂,可以公正发表意见。二是国际合作,国际一流的科学家来参加我们发起的项目,拿出真金白银来合作,一定是认同了项目的科学目标、可行性,同时也带来了自己的一技之长。

他们带来的钱,也是经过了他们国家的严格评审。因此,国际合作是提高大项目成功率,提高队伍水平,提高国际影响力,获得重大成果的不二法门。这也应该成为我国未来大科学项目的必要条件。当然国际合作也会带来效率降低等问题,但相比其正面作用,是非常值得的。

当今国际上各种可能的大项目很多,全部自己发起是不可能的,资源、人力、风险等都是不可承受的。

因此我们应该有选择地参加别人的项目,最好要有实质性的贡献,或提供某一关键技术,有一定的领导地位。初期学习阶段也可以降低要求,但同时也降低经费投入强度。参与别人的项目时,主要经费、任务是别人承担,自然风险较低,但回报也较低。好处是通过参与,可以提高水平与国际影响力,但凡有重大成果,我们不会缺席。以较少的经费分享成果,这也是许多国家采取的策略。

以这次LIGO的成果为例,美国为主,欧洲为辅,但印度、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等也都有份。但我们心里清楚,以中国的国力而言,我们可以有更大的贡献。再以我们参加的欧洲大型强子对撞机发现希格斯粒子而言,我们对加速器完全没有投入,对探测器只投入了1%不到,总量远远小于我们的实际国力。这影响了我们的国际形象和在国际上分享成果的底气,也影响我们发起自己的大项目。因为我们不参加他们,他们也不愿参加我们。

参与别人项目的一个重要作用是有来有往,可以吸引别人参加我们的项目。关于重大成果的分享还有个问题:到底分享多少?国际上这类的合作有成熟的管理体系,科研管理部门和科学共同体要问的是你在里面起了什么作用?谁作了重大贡献?谁是学术领导?这跟经费贡献有关,但不是全部。人才及其学术地位和贡献是关键。这里没有秘诀可言,人才是在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应当通过国际竞争培养与选拔人才,实现对国际项目的学术领导。

因此通过参加别人的项目,培养自己的能参与国际竞争的人才,是极其重要的。

总结起来,健康的科研体系应该是我们参与一些别人的项目,同时发起一些自己的项目。仅仅参加别人的,或是只发起自己的,都是不对的。这里有以下几个问题:参加多少别人的项目、发起多少自己的项目合适?什么项目应该参加别人、什么项目应该自己发起?

我们认为基本原则应该包括以下几点:(1)不是为项目而项目,自己发起的项目应该有国际竞争力,有自己的独特方案或技术,有技术先进性、创新性与可行性,有获得重大成果的可能,有实质性的国外贡献;(2)不同领域可能比例不同,对高能物理而言,国内项目与国际项目的总经费比例应该大概在7:3左右,单个项目经费比例大概在100:1至10:1之间,国内项目与国际项目的数量比应大概在2:8左右。

回顾这十几年我国科学的发展历程,虽然进步很大,但也不是没有遗憾。例如,10年前我们曾与加州理工学院讨论过参加LIGO及aLIGO的可能,后来也讨论过把LIGO搬到中国,我们参加aLIGO的可能,甚至讨论过在中国建设类似aLIGO装置的可能。5年前我曾专门去VIRGO参观,学习了解这类实验。但由于种种原因,主要还是我们推动不力,经费困难,前瞻性不足,早早就放弃了。

个人体会,我国科研管理体制的部分具体问题有以下几个:1. 条块分割,制度简单僵化,抑制了科研活力。举个例子,基金委只支持面上、重点、重大三类项目,一般最多到2000万元;科技部只支持“973”,一般上限在4000万元左右。大约3亿元以上的项目可以去申请发改委的大科学装置。但在4000万到3亿之间的项目就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出面负责,而这样的项目可以很多。

比如我们正在讨论的西藏阿里“原初引力波”探测项目就大概在1亿元左右,努力了一年,还没有找到对口的部门。当年大亚湾中微子项目预算1.5亿元,努力了3年,总算由科技部、科学院、基金委、广东省、深圳市及中广核集团共同出资。这次科技体制改革,这个问题仍然存在。如果不能从程序上解决这个问题,会耽误我们许多机会。上面说的跟LIGO的合作未能进行下去,跟这个也有关系,我们分析了各种可能,很快就知难而退了。

2. 国际合作项目支持渠道较窄。国际合作项目只能从科技部与基金委得到支持,最多4000万。前述国内项目与国际项目的总经费比例理想是在7:3左右,但实际上由于申请困难(其它专业的科学家不能理解国际合作的需求,评审时不易得到支持),经费总额太低,这个比例虽不是10:0,但也不到9:1。我们的许多国际合作项目不能开展,比如前述LIGO项目,以及我们和欧洲大型强子对撞机及美国费米实验室的合作。

这些问题也影响了国内项目的开展,我们的江门中微子实验就因此未能得到美国能源部的继续支持,环形正负电子对撞机(CEPC)的合作也遇到了类似的困难。

3. 规章制度与指导原则不够正确,且过于一刀切。基金委曾有“只支持研究,不支持设备”的说法,还说美国也是这样的。实际上这次LIGO就是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支持的,他们还支持了南极的冰下中微子探测研究(ICECUBE),开创了中微子天文学。

虽然基金委现在有所谓“仪器研制”项目,但这更多的是指通用仪器,与我们的专用科研装置的概念、评价标准、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以上讨论的高能物理等专业来说,科学研究目标、仪器装置、运行计划是一体的,评审也必须是专业化的,不是找几个不懂物理的“仪器专家”就可以评审的。基金委每年240亿的预算,已超过美国NSF的一半。赢得科技界一片赞誉的“撒胡椒面”方式,恐怕不一定是效益最佳。

应该认真评估一下,最好是各种方式都有。

未来30年是国家科技发展的一个关键期,我们的目标是要从追赶成为国际领先,至少在部分领域要这样。这就需要发起一批标志性的科学工程,获得一批重大科学成果,同时不缺席国际上的其他重大科学项目,共享其重大科学成果。为此,我们的科研体制还有继续改革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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