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走,就走得远一些,走得深一些,走得纯粹一些,走得大胆一些。一位不知名的海外女性作者英国(喔,英格兰,咳咳),是一个盛产绅士的地方,不用我多说,左手长柄伞右手泰晤士报面前一杯茶的儒雅形象就能在多少人脑内自动生成了。但是呢,很奇怪,这也是个盛产亡命探险家的国度。
从死在土著手里的詹姆斯·库克船长(Captain James Cook),到命丧南极的斯科特(Robert Scott),再到最近独身横跨南极而不幸逝世的沃斯利(Henry Worsly)……这些人为什么这么亡命?非富即贵的他们,坐在家喝茶不好么?不好。今天要讲的这个人,或许能告诉你为什么。他叫理查德·弗朗西斯·伯顿(Richard Francis Burton)。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况且我有有钱)那时候的探险家,多少都有点闲钱的。在过去,可没什么廉价航班或者驴友客栈,去的还是那么偏远的地方,得要有盘缠。生于1821年的伯顿家境殷实,据传他甚至和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有血缘关系。他爹是个爱鼓捣稀奇玩意儿的土豪(自称是化学家),继承了此基因的伯顿,在法国和意大利度过了基本随意挥霍的童年。
十几岁的时候,他被送去了牛津,整天和富家子弟们厮混、喝酒、玩乐(他喜欢击剑)——然后被开除了。不过,这时候的他开始展露他的语言天赋,特别是对东方语言的兴趣逐渐浓厚。已经掌握了好几门欧洲语言的他,开始自学阿拉伯语,进展飞快;同时,他开始学中文,识得不少汉字。(阿拉伯语+中文,不敬他是条汉子么!)所以,他也不愁找不到事儿做。
离开牛津,伯顿成为了东印度公司的驻军,他出众的语言天赋让他在当地畅通无阻——古吉拉特语,旁遮普语,印地语,甚至波斯语,都说得溜溜的。虽然牛津没毕业,但伯顿还算学识比较丰富。他的身份非常之多——士兵,探险家,语言学家,民族学家,东方学家,地理学家,地图学家,翻译家,作家,外交家……名片都印不下。伯顿的这些本事,全都是在探险途中摸爬滚打而来。
据记载,他本人长得像吉普赛人,留着野人一样的胡子,全身散发着流浪气息。要是现在可能还挺嬉皮挺酷,但在那时候总被上层人家子弟嘲笑,他还因此跟人打架决斗。但在南亚次大陆,这些都是优势啊!服役之余,他开始在印度进行民俗调查,跟当地人打成一片,毫无违和感地出入集市,记录下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大概这时,他就已经默默下定了探险的决心了。这个世界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不经历一下怎么好?
打扮成印度人的伯顿深入非洲腹地,险些丧命当时维多利亚女王治下的不列颠,正处于探索世界的狂热中。一个如日中天的帝国,需要更多土地、更多资源、更多统治,因此不断派出勇敢的人,去大陆腹地一探究竟。对,没错,就是非洲。伯顿最为人所知的探险,也是在非洲。1857年,受皇家地理学会指派,他和同伴斯皮克(John Speke)踏上了寻找尼罗河源头的非洲之旅。
对于他来说,探索地图的空白之处,是令人血脉贲张的兴奋事儿。这一路,除了勘探、测量、记录,为非洲绘制地图,许多风土奇观,也让伯顿深深着迷。而伴随着未知旅程的,却是各种各样的危险。他们从印度洋沿岸的桑给巴尔启程,深入非洲腹地的草原和丛林,一边要和沿线的土著部落、阿拉伯小贩斗智斗勇,一边还要和各种疾病做斗争。潮湿,炎热,昆虫,以及食物和饮水,无一不坑。
斯皮克被某种奇怪的蜜蜂蜇了之后,眼睛看不见,耳朵还聋了一只;而伯顿患上痢疾,拉肚子拉到不能站立,得让人抬着走。费了老大力气,两人抵达了坦噶尼喀湖。东非大裂谷把大地撕开,一次熔岩堰塞出这个壮美的深湖,火烈鸟在湖面掠过仿佛燃起火焰一样。伯顿只能呆呆地看着——他的测量工具都在途中要么被偷,要么天潮地湿,坏得没法用了。
左边的就是伯顿,右边是斯皮克(好像比较帅>,<)伯顿病得太严重,不得不提前返回英国,斯皮克则继续上溯到维多利亚湖,并声称找到了尼罗河源头。伯顿很不服气,估计他是不太瞧得上做学问不太上心、还差点和当地妇女私奔的斯皮克,后来两人闹得很不愉快,对于尼罗河源头的争论,从学术层面上升到了人身攻击。也一直要到很久以后,亨利·史丹利才找到了尼罗河正源。
最终的答案不重要,关键是严谨认真的伯顿,在疾病缠身时还坚持沿途用笔头记下了大量一手资料,地理、动植物、语言,乃至当地风土人情,为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神秘的黑非洲,也不再是传说。他还曾去索马里探险,造访西非的达荷美王国(如今的贝宁和科特迪瓦附近),据说还曾亲眼目睹过活人祭祀。
不知道他是怎么看这些事情的,他的文字一向都是冷静,丰富,事无巨细甚至有些啰嗦,很容易想象在拍摄手段稀缺的当时他对忠实度的固执,或许在他眼中,这只是大千世界的一隅吧。假扮穆斯林朝圣,顺手翻译了“小黄书”如果说他只是去非洲走了这么一趟,那么只能算是厉害的探险家。毕竟地球上任何地方,都会有人第一次踏足并记录。能让他成为“伟大”的探险家的,绝对不是去的地方,而是去的方式。
前面不是说过他在印度服役的时候非常敢玩儿么。更敢玩的,是他打扮成一个穆斯林,去了麦加和麦地那朝圣。说来可能很难相信,他是第一个这么做的西方人,此前千余年的时间,基督教世界和伊斯兰世界的冲突、隔绝和漠然,可不比现在弱多少。他穿上白色的波斯长袍,把头也裹起来,打扮成巴基斯坦信德省的一个穆斯林,还弄了一个假名叫米尔扎·阿卜杜拉(Mirza Abdullah)。这可厉害了,要去麦加朝圣,光穿这一身可不够。
伯顿学了当地语言,学了穆斯林的各种礼仪,甚至言行举止的细节。这一切都必须滴水不漏——要是朝圣途中我们中出了一个卡菲尔,下场可不好看。如果不是用心去学习,光浑水摸鱼可不行呐。这就是伯顿的伟大之处:既有观察,也有理解,还有实践,永远是一颗非常开放的心。问问你自己,做得到吗?顺便讲,朝圣全程照例也被他写成了一本书,还做了详尽的测绘和记录,地图藏在长袍里面免得被人发现。
在麦加圣堂里,他顺着滚滚的朝圣的人流,一边小心翼翼地做对每个祈祷的姿势,一边观察、默记、再找个没人的地方快速画草图。除了旅行,还有文化交流——翻译。
这时候终于要说到题目里面的“小黄书”了,作者我没有标题党,这本书叫《Kama Sutra》(国内翻译为《爱经》),原文是梵文,作者伐蹉衍那(Vātsyāyana)据说是个单身狗,内容嘛,大概是世界上最早、最全的研究人类享受生殖繁衍第一阶段的书,一言蔽之,关于性、情、爱、欲的严♂肃著作。伯顿在读印度跟情爱有关的诗词的时候,总见到一个被频繁引用的人,这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和他懂梵文的印度朋友Indraji和Arbuthnot,找遍了印度斋普尔、加尔各答和孟买的梵文图书馆,把这个5世纪的智者扒了出来。伯顿的小黄书,据说是最接近原著精神的版本,全篇无码高清(误),这源于他对印度文化和历史的理解。他能逃离自己文化的窠臼,拥抱这个古老、炎热而多神的国度,比一般人更深刻。(虽然后世还是接到了不少很严厉的文化批评……)看不清姿势的,点开看大图。
实话说,《Kama Sutra》是一本相当“科学”的书,但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这种事儿是不能公然讨论的,男女必须遵循严格的交往规范,小黄书更不可能公开出版,伯顿只好自建一个协会,私自印刷一些传阅。这下,关于伯顿“喜女色”(甚至喜男色)的流言也是不绝于耳,抹黑和控告的人更加起劲了。在伯顿眼中,这些人都是“心胸狭窄之士”。
他世界上什么东西没见过,过世界各地土著的爱爱习俗,量过非洲土著丁丁长度,关于爱做的事儿,在哪儿都是永恒的话题。你们这些人藏着掖着,何苦呢?“(这些事情)与我们私人、家庭乃至社会生活都紧密相关,”伯顿在前言里写道,“长久以来,人们对它的忽视,摧残着多少男男女女的身心。”或许,这本带有印度智慧的小黄书,就是他态度的最佳写照吧——开放,包容,诚实,不畏惧社会的禁锢。
敢问现在除了1024,谁还能有这等胸怀?但也不得不说,当时的西方社会,总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看西方以外的人和事,要不然就是“未发育完全的劣等种族”,要不然就是所谓的“异域情调”的模式化想象。伯顿生于那个时代,很难说彻底摆脱大英帝国的视角,他的文字里面也不乏一些今天看来很可笑的种族主义言论,和“白人的使命”(White Man's Burden)。
任何一个人都难以逃避时代的窠臼,但他能做到的,就是打破时代的边界,带回足够多的内容,供后人评述。顺便说一句,阿拉伯名著《一千零一夜》(Arabian Night)也是他翻译成英语的。比起他那些长如裹脚布的游记,显然是这种东西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啊。虽然这本书并不是非常科学的教材,但也不是大家所知道的童话。
其实,里面很黄很暴力的东西非常之多,香艳血腥场面不绝,伯顿的翻译也可谓是非常忠实,咳咳,此书在大英一时风靡。“翻译家伯顿”也被世人所熟知。说实话,他的翻译比他自己写的长如裹脚布的游记受欢迎多了。伟大的旅程还将继续晚年的伯顿,做过外交官,也去过巴西亚马逊和大马士革,最后在当时隶属奥匈帝国的港口的里雅斯特常驻,写书著述。跟他有关的文字汗牛充栋,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大英图书馆找到不少慢慢研究。
伯顿死后,和他同样是探险家的妻子一起葬在了伦敦(sorry,篇幅不够,讲不了美丽勇敢的伯顿夫人的故事了)。墓的形状,是贝都因人的帐篷。这个在阿拉伯和北非沙漠中逐水草而生的民族,或许是他命运的期冀。维多利亚时代的日不落帝国,如果说仅仅是钱、炮和船,还远远不够(荷兰和西班牙都有钱有船,最后都跪了么不是),还有知识,技术,勇气以及好奇心。
现在的我们也一样——如果你真正理解伟大的探险者的内心,你必将对世界多一分敬畏。他的旅行,还远远没有抵达终点,必将在所有人类的好奇心中,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