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纵贯人类历史,横跨多元文化,‘礼乐制度’更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曾被提到治国理政的高度。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河南出土的贾湖骨笛(图1左),表明距今约9000年前中国已经有了可演奏的乐器。然而音乐从何而来却至今仍是个谜。达尔文在1871年提出,音乐和舞蹈可能由自然进化而来,这一观点得到越来越多科学家的关注,然而其进化路径却众说纷纭。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王天燕近期在国际期刊《神经科学前沿》(Frontiers in Neuroscience)发表文章《关于音乐和舞蹈的生物起源和社会进化的假设》(Wang T (2015) A hypothesis on the biological origins and social evolution of music and dance. Front. Neurosci. 9:30. doi: 10.3389/fnins.2015.00030),从生物学和社会学角度,对音乐、舞蹈和语言的起源及进化勾勒出一条可能的路径,并为音乐的自然选择学说提出一个强有力的进化意义——对内外环境中节奏事件的适应。
文章首先运用多普勒效应将音乐和舞蹈统一成“节奏运动”(图1右),结合十二平均律对音乐认知领域至今悬而未决的“旋律不变性”问题给出可能的解释,同时将“音乐和舞蹈”的起源问题转换为“人类欣赏节奏运动”的起源问题,即为什么人类能欣赏节奏运动。首先,日升月落有节奏,春去秋来有节奏,呼吸心跳有节奏,举手抽足中神经和肌肉的动作和静息同样有节奏。
再往回追溯,人类的祖先灵长类曾经生活在树上,灵长类的祖先曾经生活在水里。因为潮汐、风力和动物活动的影响,水体和树木富含各种节奏运动。在漫长的生物进化史上,动物必须适应内外环境的节奏事件。试想,就连在树上攀爬行走都成困难的个体,怎么可能在采集狩猎、逃避敌害、生殖繁衍上获得优胜?自身具有高超的节奏运动能力(感知、制造、同步化),是生存和繁衍的前提。
既然动物进化出了对食物和性的快感,那么也有理由进化出对节奏事件的快感。文章提出假设认为,动物在适应内外节奏事件的过程中,进化出了一套“节奏相关的奖赏和情绪(rhythm-related reward and emotion,RRRE)系统”,人类从其灵长类祖先继承并发展了这一系统。
RRRE系统使得人类拥有欣赏、寻求和制造节奏事件的本能,一如人类拥有觅食和求偶的本能,于是音乐和舞蹈在这一本能的驱动下得以起源。音乐和舞蹈是对人类进化历程中曾经历的一些重大节奏事件的抽象重现,所以音乐里既有日月经天、江河行地的磅礴,也有草木虫鱼、儿女情长的细微。
人类对节奏事件的鉴赏能力在我们的血液里世代相传,而音乐和舞蹈是人类文化中两种特殊的节奏事件;所以,音乐和舞蹈是先天和后天、自然和文化的完美结合。
该假设将为音乐认知、音乐治疗以及音乐、舞蹈和语言的跨领域研究提供新思路。该研究还得到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蔡中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教授陈志英和何成宜老师的帮助。
图1:左为1980年代出土于河南省舞阳县贾湖遗址的骨笛(张居中等,Nature 401, 366, 1999),以丹顶鹤尺骨制成,距今7700~9000年;右为声音的多普勒效应将音乐和舞蹈统一为“节奏运动”(王天燕,Frontiers in Neuroscience 9,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