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重组是中国科技领域“排兵布阵”的重⼤调整,是⼀次体系性重塑,⽬的是通过从顶层、基础层和中观层进⾏机构职能改⾰,改进科技领域组织构效关系,从⽽更加接近实现科技领域治理能⼒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出于解决主要⽭盾的需要,这次改⾰重点侧重于调整科技与产业的关系,效果值得期待。
3⽉16⽇,《党和国家机构改⾰⽅案》正式颁布,结合今年全国“两会”上披露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的⽅案,党和国家层⾯谋划我国科技发展的组织蓝图终于落定。笔者认为,这意味着我国科技领域⾯向未来的“1+1+N”治理构架基本成型。
第⼀个“1”即中央科技委员会。这次改⾰不再保留原来的国家科技领导⼩组、国家科技体制改⾰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组等国家级构架,转⽽升级为全新的中央科技委员会,⽬的是加强党中央对科技⼯作的集中统⼀领导,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
第⼆个“1”即重组后的科技部。中央科技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由重组后的科技部整体承担。
同时,作为国务院组成部⻔,科技部还负责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以及国家基础研究和应⽤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管理国家⾃然科学基⾦委员会,等等。
第三,“N”即各⾏业领域部委。这次改⾰还实现了科技部⾏业科技管理职责的“出清”。
⽐如,将科技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农业农村部;将科技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态环境部、国家卫⽣健康委员会等部⻔;将科技部的组织拟订⾼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业和信息化部;将科技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作职责划⼊⼈⼒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科技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划⼊农业农村部,中国⽣物技术发展中⼼划⼊国家卫⽣健康委员会。
总体上,这次改⾰是科技战愈演愈烈背景下我国科技领域“排兵布阵”的重⼤调整,是我国科技管理体制的⼀次体系性重塑,⽬的是通过从顶层、基础层和中观层进⾏机构职能改⾰,改进我国科技领域组织构效关系,从⽽更加接近实现科技领域治理能⼒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其效果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