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中央批准中国科学院学部恢复,此时原有的190位学部委员(不计哲学社会科学部),只剩下110余位,平均年龄高达73岁。当时,中科院主要领导方毅、李昌等同志认为,中科院必须实现从行政领导为主过渡到以学术领导为主的体制转变。为了加强学部力量,增选学部委员随即展开。此次学部委员增选,名额之多,可谓空前绝后;增选办法与增选结果对后来的院士制度影响之深,堪称史上之最。
这是自有学部以来第一次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部委员。1955年首批学部委员是经过民主推荐和广泛协商产生的,没有进行选举。1957年进行了小规模的学部委员增补,办法上虽有改进,部分学部进行过投票表决,但最终结果并不是由选举决定的。以上两次选聘,在学术标准之外,政治因素、部门因素等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1979年开始的此次增选,是在全国拨乱反正、党中央大力调整知识分子政策的形势下进行的。党中央和中科院党组领导充分信任科学家,从增选工作一开始,就明确了由现有学部委员民主选举产生新的学部委员的原则,从根本上保障了学部委员选举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本次增选制订了比较详细的“增补办法”,规范了推荐、遴选和评审、选举等有关程序和办法,增选工作按照该办法规范有序地进行,排除了可能的种种干扰。
1980年11月26日为各学部投票日,此前在京外的学部委员进行了通讯投票,要求在该日前寄达。少数外地或在国外的学部委员的选票因故未能按时寄达,就被作为废票处理。此次增选标准和增选办法为后来的学部委员和院士增选打下了基础,被长期沿用。
如关于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提出了两种途径:一是由两名以上的学部委员联名推荐,二是由中科院所属分院和研究机构,中央部委所属研究院、研究所,各省(市)自治区科委,中国科协所属各学会,推荐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有关候选人。
197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转了中科院的增补工作报告和增补办法,增选工作正式展开。
经过各渠道推荐的人选,经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学会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后,于1979年10月底前向中科院提出了共计1100余名的推荐人选。随即学部主任、副主任联席会议审查确认有效推荐人选为996人。接着,中科院组织各学部进行评审和选举。先由各学部进行通讯评审或召集评审会议,从各系统报送的候选人中评选出初步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1980年3月28日至4月2日,各学部在京召开原有学部委员会议,进行集体评议,按照差额投票的原则提出了367人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最后于1980年11月26日由各学部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出得票过半数的学部委员283人。1981年3月,这一名单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此次当选的283名学部委员,平均年龄62.8岁,其中55岁以下的40余人,最年轻的是41岁。此次增补后,学部委员总数达到400人。
此次增选首次由中国科学院自主选举学部委员,意义重大。但也留下了一些遗憾。此次设定增选名额过多,原定为180名,但很多学部委员认为名额过少,中科院遂于1980年5月报请国务院批准将名额扩大为350名。如果按照原定“超过三分之二同意票,当选学部委员”的办法,当选者还达不到原定名额,为使增选者达到和接近既定名额,这一门槛降为“超过二分之一”。
这一得票率沿用至2005年,致使我国的学部委员和院士选举的认同度长期低于国际惯例。
更戏剧性的变化是学部委员称号性质的改变。此次增选时,学部委员明确为工作称号,并不是荣誉称号,但他们当选后不到三年,却变为“国家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