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除了检查是否抄袭,还是为了确保学术原创性。今年科学院正式进入学位论文查重时代,有必要铭记这个伟大的举措。高校系统实行论文查重已经多年,科学院迟迟没有进入,原因在于研究所的抵制。论文查重的逻辑基点是:学生都是小偷,导师都不负责任,这类似于法律上的有罪推定。难道导师和学生有原罪吗?即使存在抄袭现象,其根源是什么?除真正的恶意抄袭外,还不是盲目扩招和过分夸大科研所导致?
不去追本溯源,解决不了学生和导师的问题,就搞个第三方监督,这样大家更不去认真对待学术规范了。从查重的技术手段上来看,对理工科基本无效。对于真正抄袭了别人的图表等核心内容的论文,只要作者规避了“连续17个字不得重复”这条规则,就查不出来,这个规则实际上在否定语言的语法,因为对于同一个意思,大多数人会选择类似甚至同样的说法和写法。另外,对于抄袭外文的情况也查不出来。
这种查重实际上只对文科的中文论文起作用。既然如此,对于理工科论文,查重没什么意义。查重的目的应该是惩戒行为不当的学生和责任心不强的导师,如果不进行适当惩罚,查重的目的就是查重本身,那就很容易沦为生意。论文查重这个事情现在已经成为一门生意,这不奇怪,我们的教育体系催生了多少生意?中小学的辅导班、兴趣班,大学里代人上课、写作业、写论文。不知道数据库公司和查重软件所有者从中获利多少。
如果把所有学位论文的版权交给数据库,读者必需付费阅读的情况下,那是一大笔生意,因为我以前买过国外的博士论文。不过,这部分收入是否应该给原始作者或作者单位分一部分呢?因为学位论文和期刊文章不一样,学位论文不存在出版的问题。论文查重实行这么多年,效果如何?教育部应该统计一下,如果已经起到很好作用,是不是应该择时退出?不能把学生永远当贼看,也要肯定导师的责任心。
对于不愿意加入查重体系的单位,是不是不应该强制呢?如果教育部实在不放心,可以抽查,一旦抽查显示重复率超过某个值,则必需执行查重政策。科学院现在进入查重体系,要么是问题比以前严重了,要么被逼无奈。不管咋说,查重与学术的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