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往往有这样的错觉,以为自己在清醒时可以明察秋毫,对眼前的一切都能一览无余。其实,我们在“一览”之下能够真正看到(知觉到)的很有限,许多就在眼皮底下的东西,我们却视若无睹。其原因是,我们的心智处理信息的能力相当有限,而每时每刻进入我们感官的外界信息量却非常巨大,因此我们只能处理其中的一部分,而把其他信息舍弃掉,不让它们进入意识层面。我们要从繁复的世界中知觉到某个特定对象,必须借助于“注意”机制。
注意就像聚光灯一样,只照亮舞台的某个局部,而让其他一切都退居幕后。
关于这一点,美国心理学之父威廉·詹姆斯在19世纪末就说过:“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注意。注意就是心智从若干个似乎是同时呈现的可能对象或是不同的事项中清楚而生动地选取其中之一。注意的实质就是把意识集中或者说聚焦在一点。注意意味着为了有效地处理某些对象而舍弃掉其余的种种对象……”
在每个时候,我们能看到的其实只是我们注意到的东西,那些我们没有注意的事物往往就视而不见了。不注意也就是疏忽,因此人们就把因为疏忽而视若无睹的现象称为“疏忽盲”(inattentional blindness)。这里所谓的“盲”并不是真的眼睛瞎了,而只是注意不到。
疏忽盲的一个最脍炙人口的例子是美国心理学家丹·西蒙斯和克里斯托弗·沙布里斯给学生观看一段录像的实验。
录像中共有6个人分成两队,分别穿白色和黑色的T恤衫,两队各拿一个篮球运球和传球。学生的任务是要给白队的传球次数计数。当学生们报告完结果以后,他们问学生在看录像的过程中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46%的学生报告说一切正常。其实在录像开始后不久,就有一位扮作黑猩猩的人上台,穿过全场,甚至还在画面中心停留了5秒钟,并用双手拍胸。
重放录像时,那些报告“一切正常”的学生们都为自己的视而不见而惊奇不已,有的甚至责怪实验人员另外准备了第二段录像来骗他们。
被忽视的黑猩猩未被看见的黑猩猩未被看见的黑猩猩下面的这个实验更令人吃惊。我们常常为放射科医生能一眼找出计算机断层扫描(CT)等医学影像中很不起眼的病灶而惊叹不已,肺癌病变的早期发现挽救了许多生命。美国心理学家特拉夫顿·德鲁在CT片上做的手脚却令3/4受试的肿瘤专家“出了洋相”。
德鲁说道:“当我第一次看到放射学家检查这些片子时,他们看得如此之快,并且检测出我完全看不到的癌变,我非常惊奇他们究竟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这时他想起了西蒙斯的实验。他相信放射学家是“全世界最高明的检查人员”,非常擅长检测癌变,不过他们是不是也会有疏忽之时呢?因为当人把注意力集中到某个特定任务上时,往往就会对其他事物视而不见。
德鲁请一些放射学家和非医学专业人士检查一些CT片,看看里面有没有标志癌变的结节。不过他在其中几张CT片里偷偷地加了一个有火柴盒大小的猩猩图像。片子看完之后,问这些人可曾看到过猩猩像,有80%的放射学家和100%的外行都报告没有看到过,尽管眼动监视器表明,那些说没有看到过猩猩的放射学家中有一半曾经直视猩猩像达半秒。
对上述结果,西蒙斯解释说:“放射学家之所以工作如此出色,是因为他们能够把注意力集中在查找肺结节上。然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他们因此忽视其他事物,甚至很明显、很大的猩猩像。”“我们在任何时刻都只觉知到我们视觉世界中很小的一部分。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我们想看到的方面。”“我们通过集中注意,去除了使我们分心的东西。不过……也就注意不到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对象或事件了。”
对于专家的漏检,也不必不安,因为当时要求他们的是检查是否有肺结节。如果一开始就要求他们检查这些片子是否有任何异常之处,那么结果就会好得多。西蒙斯说:“你不用害怕,因为他们找的是癌变而不是猩猩。因为注意就是你决定要找对你说来最为重要的数量有限的东西。
”虽然猩猩像这么大似乎应该更容易被看到,但猩猩像虽大,却和放射学家要找的结节大小悬殊,反而更不容易被发现,倒是一个和结节差不多大小的猩猩可能更容易被看出来。
疏忽盲的严重后果在现实生活中,疏忽盲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1995年,美国波士顿的警官肯尼·康利在执行追踪枪击嫌犯的公务时,所经之处正好有一位便衣警官遭到另一些警官误击身亡。他由于一心追踪而没有注意到此事,所以当法庭要他作证时他坚持说没有看到。
陪审团判定康利犯有伪证和妨碍司法罪。他们认为他看到了枪击,不过为了保护同事而撒了谎。沙布里斯等人为了验证康利警官的说辞是否可信,设计了一个实验。他们要求参加实验的人员跟在一位慢跑的实验员后面约9米左右,并对实验员摸头的次数进行计数。参加者不知道的是,在他们路过的一处路旁8米左右有3个人在打架,并且大约有30秒左右参加者应该能看到。
整个过程持续了2分45秒,然后要求参加者报告他们所看到的实验员摸头的次数。这里又分了3种情况:计数随便用哪只手摸头的次数(中等负载),分别计数左手和右手摸头的次数(强负载),不要求计数(轻负载)。在这一切结束之后,实验员又问了他们3个问题:是否注意到了有人打架?是否注意到有人在耍杂技?是否注意到有人在拍篮球?后两个问题作为对照,没有人错误地说他们曾经看到过后两种情形。
实验结果发现,在轻负载时有72%的参加者说看到了打架,中等负载时有56%,而强负载时则只有42%的参加者报告说看到了打架。从这一实验中可以得出结论:康利警官因为太过专心追踪嫌犯而没有注意到枪击事件并非没有可能。这一实验还说明了,随着负载的加重,可用于处理注意目标之外事项的资源也变少了,因此也更可能发生疏忽盲。
沙布里斯等人的实验虽然说明康利警官的说辞确实有此可能,但是法庭一般不采用疏忽盲作为脱罪的证据,因为如果这样,疏忽盲就可以作为知情不报的托词了。2009年,英国林肯郡的一位警官保罗·约翰·斯塔布斯驾车撞死了人,他的律师以疏忽盲为由进行辩护,说他虽然已经非常注意,但是由于疏忽盲而未能避免出车祸。但是法官对此不予采信,他说道:“也许可以用疏忽盲来解释为什么会出车祸,但是并不能由此必然免罪。
”不过斯塔布斯还是得到了减刑。
疏忽盲带来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在路上打手机或发短信,人会对路面上的情况视而不见,造成交通事故。据统计,驾车时打手机造成交通事故的风险增大3~6倍。2016年8月,上海市立法规定,如果电子警察抓拍到驾驶员在开车时接听或拨打手机要罚款扣分。不过上海市的立法和美国许多州的立法一样,都只禁止手持手机驾车,而不禁止用免提功能接、打电话,这可能是因为电子警察难于抓拍这种情况吧。
其实从危险的程度来说,两者完全一样,因为问题出在脑,而不在于是否双手都在方向盘上。不仅是驾车,行人和骑车人打手机也很危险。有人做过一个实验,让一名身穿黄紫相间彩条服装的马戏团小丑在路上骑着独轮车,然后询问路过的正在打手机的行人是否看到过小丑,结果有75%的人说没有看到过。美国有人做过调查,经常边走边打手机的人,每6个人中就有1个承认曾经在走路时撞到过其他行人或是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