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半年后,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曾在《中外法学》撰文,从风险社会、监视社会以及衰退社会三种视角考察和比较新冠病毒传染病防控的不同模式,探讨了疫情防控社会结构、个人权利保障、风险沟通以及问责机制等关键性问题。
中国经过早期的战役式防控和近两年常态化防控考验,取得了重大战略性成果。
但是,当新冠病毒变异株OmicronBA.2席卷国内多个城市,国内疫情防控遭遇新的挑战。进入4月,吉林和上海疫情仍处于发展阶段,广东、江苏、浙江、北京等地出现本土病例。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4月11日0-24时,吉林新增本土病例17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98例,上海新增本土病例99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2348例,防控形势严峻。
在疫情已经常态化且病毒不断变异可能带来新的不确定性背景下,《知识分子》邀请季卫东教授,再次分析不确定性危机下的防控治理困境、风险沟通与社会权利保障等关键性问题。他指出,如何把握适当的平衡度,始终是疫情防控的一大难题,应该尽量避免长官意志支配和强制命令的做法,尊重科学,注意比较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专家在理性抗疫、充分沟通方面的作用。
他认为,新冠疫情的封锁式防控使割据突然成为现阶段社会日常生活的特征,需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如果不敢或不愿让社会自治组织发挥作用,一切按照长官意志行事,就很容易流于简单粗暴、各种举措也很容易脱离实际情况。他最后建议,疫情防控决策方面的程序正义,要容许不同意见交锋,让具有充分专业知识的人员具有话语权,为理由论证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