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封建时期第一个盛世的开创者,汉文帝刘恒在汉代有着崇高的地位,这点从其谥号就不难看出。汉文帝,谥号“文”,所谓“谥者,行之迹”,指人死之后,后人对其生平事迹进行评定后给予的评价性文字。《逸周书·谥法解》记载:“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学勤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愍民惠礼曰文,锡民爵位曰文。”由此可见,古时谥号“文”是一种非常高的赞誉,史籍中对汉文帝的相关记载也印证了这一点。
据文献记载,汉文帝广施仁德,宽容待人。有一次,汉文帝出行,突然一个老百姓从桥上冲下来,惊了他的马。汉文帝差点受伤,盛怒之下要求严惩这个冒失的百姓。然而,负责审案的廷尉只是罚了点钱。汉文帝听闻后,怒不可遏,质问廷尉为何违背他的旨意。廷尉说:“法律是天子和百姓共同遵守的准则,不能因为他惊了您的马,就违背法律的规定而重罚,这样以后谁还会遵守法律呢?”汉文帝思索良久,夸赞廷尉判得好。
不以一己之私破坏规矩,体现了汉文帝的宽宏大量和仁慈。又如郎中令张武等人的受贿行为被揭发出来后,汉文帝不仅不追究他们的过错,反而从御府里拨钱给他们,以此让他们感到羞愧。正是因为汉文帝注重以道德来感化百姓,才使汉朝礼仪兴盛。
在治国理政方面,汉文帝主张休养生息,轻徭薄役,奉行黄老“无为而治”的政策。他鼓励农业生产,罢免天下田租;遇到自然灾害时,还免除诸侯的岁贡,减少百姓负担。因为怜悯吏卒从各地运输货物给京内诸侯非常辛苦,他下令让列侯回到封国,不必待在长安奉朝请安。北方的匈奴对中原虎视眈眈,多次侵扰边境地区,为了不让百姓陷入战火之中,他主动提出和亲政策,换取百姓生活的安宁,营造经济发展的时机。
在改革律法方面,汉文帝感慨刑罚严苛繁多,不利于国家治理,为此废除收帑连坐、诽谤妖言、肉刑等条文,让法律真正展现“禁暴而率善人”,着力营造政清人和的社会环境。《史记·孝文本纪》中记载了汉文帝废除肉刑时的一则故事:齐地一个小官吏淳于意触犯刑法,按律当受肉刑,他的女儿缇萦不忍父亲受刑,大胆向汉文帝上书,自愿做官府的婢女,为父亲换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有感于缇萦上书救父的勇气和孝心,汉文帝当即下诏,免除淳于意的罪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做奴婢,并于次日废除黥、劓、刖等肉刑。说到孝顺,汉文帝可谓封建帝王中最负盛名的孝子,二十四孝中“亲尝汤药”说的就是他。在日常生活方面,汉文帝极度节俭,处处克制自己的欲望,但凡有对百姓不便的事情,就予以废止,以便利民众。曾经他想建造一座用于赏景的露台,但当听说需要耗费“百金中民十家之产”时,果断下令罢建。
他平时只穿质地粗糙的衣服,同时严格要求身边的人,即使是十分受宠的慎夫人,也不能穿长到坠地的衣服,不能用绣有彩色纹饰的帷幔。对于自己的身后事,汉文帝更是要求“不起坟”,霸陵所有的装饰必须使用瓦器,不得使用金、银、铜、锡等金属。汉文帝执政期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而汉朝的社会经济则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百姓安居乐业,天下太平安定,政治海晏河清。司马迁称赞汉文帝:“德至盛也。岂不仁哉!
”在儒家传统观念中,能够同时兼备“德”与“仁”的君主,只有尧、舜、禹、汤、文王等人,而在司马迁眼中,汉文帝完全可以和他们相提并论。历史中的汉文帝真是如此俭朴、宽宏、仁德,几乎“零差评”吗?其实未必。司马迁在《史记·佞幸列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汉文帝十分宠幸邓通,便将蜀地的一座铜矿赐予邓通。邓通私自铸币,导致“邓氏钱”遍布天下,极大地危害了汉初的社会经济发展。
历代论者多称汉文帝有长者之风,然而他并不是一味的宽容。面对拥立自己的周勃,汉文帝就多次打压,最终免去他的丞相之位,责令他返回封国。回到封地的周勃常怀不安,甚至“自畏恐诛”。由此可见,汉文帝绝不是《史记·孝文本纪》中记载得那样宽仁敦厚。此外,班固《汉书·贾谊传》转载贾谊呈奏给汉文帝的《治安策》中说:“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汉文帝统治下的汉朝仍有许多弊端。贾谊在《论积贮疏》中又说:“汉为之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这与司马迁笔下的“德至盛也,廪廪乡改正服封禅矣”形成鲜明的反差。
可见,汉文帝刘恒的一生远比一个“文”字来得丰富,这也提醒我们不能通过一家之言去了解历史,兼听则明,旁听则暗,如同充当了千余年霸陵的凤凰嘴一样,有些历史或许只是讹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