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植物园最基本最重要的功能应是 “植物多样性保护”,主要实现手段是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中国的本土植物种类3.6万种以上,同时国土面积幅员辽阔,覆盖从热带到亚热带、温带、寒温带等多个气候带。在这一背景下,为更好地保护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仅仅有两座国家植物园恐怕是不够的,构建一个能够与国家公园体系相互补充的国家植物园体系,是题中应有之义。
国家植物园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国内外学界和社会对植物园的功能定位一直存在争议。多个专业的学术期刊如Trends in Plant Science、《生物多样性》、Plant Diversity等,都曾组织专题文章就植物园的使命与功能展开讨论。造成人们对植物园的功能定位认识产生分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从现代植物园500余年的发展来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植物园的中心工作和功能定位发生了很多的变化。
国际上早期的植物园多以收集药用植物为主,或为大学教学提供植物材料;18、19世纪,伴随欧洲殖民扩张,植物园的主要功能是收集、保存从他国引种到欧洲的各种植物,并开展引种驯化和开发利用研究;20世纪上半叶,植物园成为世界分类学与植物学相关多个分支学科的研究中心;直至20世纪80年代,生物多样性的概念被首次提出,世界范围内植物园的主要工作才逐步转移到植物多样性保护上来。
另一方面,植物园本身具有多样性,因其规模、建园历史、资源及地理位置各不相同,其工作重心亦可能存在诸多差异。
关于植物园的功能定位,国内学界也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
一个观点认为,植物园是经济发展后供人们享乐的产品,强调植物园要建得漂亮,要服务于城市市民的休闲活动;第二种观点认为,我们还是发展中国家,要注重资源的开发利用,植物园应成为替国家寻找挖掘有用资源的重要机构;另一种观点则是,中国是生物多样性的大国,应当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角度来发挥植物园的作用。
以笔者之见,当今时代的植物园,特别是一些大型、综合性的植物园,其最基本最重要的功能是“植物多样性保护”,并通过实现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保护。当然,不同的植物园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重点在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发挥作用,不应苛求千篇一律。
植物园的保护工作有别于其他机构,它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包括:参与“就地保护”的监测管理与研究,对珍稀濒危植物开展迁地保护、回归和野外种群重建,为生态修复提供材料、技术支持,以及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保护教育与环境教育等,以实现植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方式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手段。
就地保护即对野生生物的原生境开展保护,它可以涵盖保护地中的多个物种、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生物的演化变异能力。迁地保护则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一些濒危物种开展抢救性保护,针对一些现有保护区范围仍未能覆盖的受威胁物种,以及由于全球变化需要人工辅助迁移的物种开展重点保护;迁地保护还包括对濒危物种开展回归引种和野外种群重建工作。
同样重要的是,将珍稀濒危物种引种到植物园等场地开展繁殖、物候观察、抗逆性和病虫害及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研究,将极大地提高人们对这些物种的认知水平,对它们的综合保护亦至关重要。
迁地保护对植物园的科研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这是因为,迁地保护并非是在园区栽种一种植物,也不是简单地对所有的野生植物实行迁地保存。
未来的国家植物园,应当拥有一批高水平专业人才,在保护生物学理论的指导下,科学有效地展开有针对性的保护。国家植物园应代表一个国家植物迁地保护的最高水平,承担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任务和职能;针对所在地区主要气候带乃至世界范围内相似气候条件下的植物开展系统的迁地保护与有针对性的回归引种、野生种群恢复重建,系统性地开展生态文明与环境教育,综合实力与国际影响力应位居世界植物园(树木园)前列。
国家植物园应该传承植物园建设发展历史上积累的科学内涵、艺术外貌和文化底蕴。
当下,我国共有约200多家植物园,分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植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呈现出条块化分割状态。为改变这一局面,9年前,中国科学院牵头发起了中国植物园联盟,后来改名为中国植物园联合保护计划,现包括122家成员单位。这个保护计划旨在响应国家号召,打破行政藩篱,通过培训和推广关键技术等一些措施,普及科学理念,让资金、人员、信息流动起来,以中科院为龙头,带动提升国内植物园的保护水平。
中国是生物多样性大国,本土植物种类3.6万种以上,同时国土面积幅员辽阔,覆盖从热带到亚热带、温带、寒温带等多个气候带。业内也在一直讨论,如何利用我国的制度优势,更好更系统地来保护植物多样性。构建一个能够与国家公园体系相互补充的国家植物园体系,是题中之义。
2021年10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发表主旨讲话时指出:“本着统筹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启动北京、广州等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
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是一个新鲜事物,国际上可以参照的案例并不多。一些发达国家如欧洲,本国的植物种类相对较少,拯救本国植物免遭灭绝的任务并不繁重。可供借鉴的案例如南非,在全国不同地区建立了包括13个植物园(包括1个动物园)的国家植物园网络体系,统一受南非国立生物多样性研究所领导,执行统一的标准,有针对性地在全国开展植物迁地保护工作;同时与南非的保护地体系相互补充并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国家植物园体系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由若干国家植物园和区域性综合植物园组成的、覆盖全国主要气候带与生态系统类型的迁地保护研究网络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支撑国家的生态文明发展。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是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与顶层设计,需要坚持标准、试点先行,逐步推广与完善。其一,应把强化组织管理与支持地区发展统一起来。
我国现有的植物园分别隶属于科技、教育、园林与城市建设、林业、医药等多个系统,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要强化组织管理,需在坚持原有隶属关系不变和“主建”的前提下,强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的行业管理作用;因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提倡地方政府或所在城市给予一定的资金及政策支持,植物园发展的同时也可直接为所在地区的生态旅游、生物产业发展和就地保护提供支撑。
其二,应组建以国内外顶级保护生物学家、植物园管理专家组成的科学委员会,对国家植物园建设进行指导。科学委员会负责审议体系的顶层设置、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估,以确保体系建设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眼下,国家林草局正在组织相关机构与专家起草关于国家植物园的申请规范与考核标准,笔者也参与其中。今后,对于国家植物园的准入门槛、国家植物园的建设标准等,都将作出有约束力的规定。
其三,坚持质量第一、试点先行,树立标杆。在现阶段,全国植物园都应积极关注和参与北京、广州两地的国家植物园试点建设。一些战略地位突出、基础较好的植物园,如西双版纳、上海、武汉等,也应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创造条件,尽早纳入国家植物园试点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在一些战略性关键地区,如青藏高原、广大西部腹地、热带海岛等特殊生态区,开展植物园或迁地保护设施的筹划建设工作。
植物园事业迎来了从未有过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呼唤创新的工作方案。中国植物园应积极探索在变化的世界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一方面,从人类已经拥有的技术来看,我们可以实现植物物种的零灭绝;另一方面,世界范围内植物受威胁仍然很严重。据最新的由60多个研究机构500多位科研人员对全球58,497个树种的评估,有30%的树种仍然处于受威胁状态,有142种已经在野外灭绝。
中国植物园未来应对“新保护方式”作积极探索,构建全域的、更加整合的保护体系,将就地保护、迁地保护、近地保护、生态系统修复等多个手段综合起来,汇集所在地区各种保护力量,包括国家公园和保护区、地方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广大民众,协调区域整体保护。植物园应该开展大量的专业性的保护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发起保护与教育相关的公民科学项目,吸引广大民众参与保护,为实现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革作出重要贡献。
植物园应加强植物对气候变化适应性的系统研究,通过遍布全国不同气候类型的植物园开展联合研究,为未来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创新方案。植物园同时应为支撑国家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支撑,在时机成熟时,可以走出国门,帮助“一带一路”国家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和环境教育事业。国家植物园和国家植物园体建设无疑会对我国植物园担当新使命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