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与研究生都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这是让师生关系得以延续的重要保障。责任感是对契约的良好履行,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书面契约”,白纸黑字的合同条款对履约者起着“紧箍咒”的作用,树立真正的“当责”意识,丝毫马虎不得。二是对“口头契约”,承诺过的事情就要努力去兑现,必须认真对待,不能空口说白话。三是对“心理契约”(也称为“默示契约”),要努力增强师生间彼此进行期望交换的满足程度,以构建和谐关系。
以下是我指导研究生时遭遇的印象深刻之三件事,恰好共同聚焦于履约所产生的责任担当问题。
第一件事涉及我与中学同学刘某的合作。刘某升职后希望我能帮他拟定一套企业发展战略,我委派研究生小张先熟悉公司资料并在网上补充查询相关信息。小张误将公司资料上传至MBA智库,导致资料泄露。此事让我认识到对“书面契约”的任何怠慢都是对订约双方的最大伤害。
第二件事是关于研究生小李的工作成果。小李在解决一个技术问题时遇到困难,尽管我多次指导,他仍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这让我意识到导师传授的方法未必最佳,学生需持续试错才能实现教学相长。
第三件事是与研究生小孟一起进行桥梁检测试验时的经历。我们在旅馆遭遇盗窃,原因是小孟未锁好门锁。此事让我明白师生间的“心理契约”需双方时刻保持警觉,以提升履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