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笋能出现在餐桌上,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对美食的洞察力与执行力。因为你很难想象,发现雷笋的先人,究竟是在何种情形下,才会对眼前的笋尖,起了“歹念”。我猜想,动嘴前他肯定反复找理由劝说自己,这只是颗“小竹子”,吃它等于吃板凳,但它实在太嫩了,根本找不出任何理由不去尝尝。而正是他的这次浅尝一口,发掘了至今已流传了千年的春日之鲜。
春天短得就像高三的寒假,当你还在计划着究竟要用这几寸光阴干点什么时,它就已经结束了。而比春天还短的,是春季鲜食赏味期,短到未等塘边垂柳的挂满嫩芽,它们的鲜味早已随南风而去了。雷笋更是“短命”春日鲜的代表,每年能尝鲜的时间不过15天左右。作为竹林中优势物种的发育芽,竹笋贪婪地汲取着整片林中的天精地华,经过整冬地蛰伏,笋积满了还原糖与游离氨基酸。
它鲜、甜、嫩得令人欣喜若狂,甚至鲜到在你的味蕾还未接触到雷笋,你就已经开始怀念它的味道了。而从它离开母体那一刻开始,它就进入了以微秒为计量单位的衰老期,呼吸作用的衰弱让笋中的糖分迅速的转化为纤维素,氨基酸也逐渐流失殆尽,所以每年春季,吃到新采春笋,尝到“肥羊嫩豕,何足比肩”的人,是主宰舌尖的幸运儿。
雷笋,顾名思义,初次春雷后冒出尖的笋,惊蛰春雨,临安的雷笋破土而出,向着天空放足狂奔,势不可挡。
细嫩挺拔的雷笋,个个泛着湿淋淋的春气,光是掂在手里就能感受到那饱含的鲜甜汁水。雷笋的鲜嫩程度取决于挖收的时机,这一口鲜,让笋农们在春天从不敢比太阳醒的晚,破晓之前,竹烟雾集,竹径幽通,寻常人连眼下的都看不真切,而笋农们却通过地面的隆起及裂纹,找到尚未完全窜出地表的嫩笋。
此刻的雷笋,即便只是简单的水煮,也能在食客的嘴里爆出干净利落汁水,让人的味蕾在鲜甜中走失,口腔随之沦陷,即便等到笋尖入胃,食客仍无法从鲜甜中收复回自己的味觉。
应季节吃鲜的人,遵循自然,菜式也附和着天时地利,食物由内而外帮人循了四季交替。想把雷笋做得让人无法下咽很难,除非笋不新鲜。咸肉是雷笋的绝配,在吃的领域中国人热衷于从食材的特性出发,寻求互补。
当春笋的至素,佐上了五花的至荤;当春笋的“短命”,遇上了咸肉沉淀的时间;当春笋的鲜甜,搭上了腊肉的咸鲜,吃的是一口念头,念的是一嘴满足,而满足来自春日的独鲜。咸肉春笋的味觉冲击很强,肉与笋配比随掌勺人自行调配,肉多则浓香,笋多则清爽,这种可以自由掌控的双重快乐,人生难得几回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