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关进精神病院,你如何证明自己没病?
这是2016年上映的电影《你好,疯子》中的台词。电影开篇,主人公们莫名其妙地被关进了精神病院,为了出院,他们想方设法地证明自己没有疯。
当然,和影视作品里的情节不同,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对于不存在危险或伤人行为的个体,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精神病院不能收入治疗。但如果被怀疑患有精神分裂症,你仍然会面临为期一周的留院观察。为了自证清白,留观期间你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最关键的就是:按要求服药,不要做任何辩解,更不要试图逃跑。除此之外,你要规律睡眠,与人交流时言语得体,情感平稳,还要避免发呆或是左顾右盼、情绪消极等等可疑行为。
其实,精神疾病的诊断对于医生和专家来说,也一直是一道难题。197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大卫·罗森汉恩(David Rosenhan)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想知道,伪装的精神病患者,会被医师识破吗?实验招募了8名健康成人,让他们在伪装后前往精神病院看病。仅靠自述严重幻听这一个症状,其中的7位就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且“顺利”入院接受了至少七天的治疗。
精神类疾病的诊断并不容易,而涉及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的刑事案件,也容易引发广泛的关注和热议。1981年,行刺美国总统里根未遂的约翰·欣克利(John Hinckley)曾受到13项罪名的指控,而辩护团队则称欣克利患有精神障碍。控辩双方各自委托精神科专家进行鉴定,经过旷日持久的调查取证及审理,最终陪审团裁定其患有精神病而宣判无罪。
在我国,对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要同时进行医学判断和法学判断,也就是在医学上要判断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然后在法学上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因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其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十八条以及《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中,都明确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科学的研究者们一直致力于这方面的探索。最近,一项发表在精神分裂症研究领域顶级期刊《精神分裂症通报》(Schizophrenia Bulletin)上的研究,就试图为诊断精神分裂症提供有力的客观依据。
该研究由日本东京大学、东京医科齿科大学、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等多个国家的共计17个医学院校和研究单位共同参与。研究人员们试图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和静息态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rs-fMRI),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脑扫描图中筛选出足够多的异常区域,期待这样的可视化影像学依据可以作为精神分裂症的客观诊断标准。
后续的研究如果可以建立在更多国家、更多数量以及不同病程的受试者数据库上,开发出的检验指标,其准确性和特异性将更加可靠,更有希望投入到相关诊断和鉴别的实际应用中。如此一来,既可以减轻临床医生、司法鉴定人员的诊断鉴定难度、减少误诊和漏诊,更可以积极地维护司法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