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脸符号拍出250多万的天价,投资NFT难道是二百五?
我先给你展示几幅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这幅画的名字叫做《The First 5000 Days》,它的作者叫毕普尔。根据作者的自述,他从2007年5月1日起每天坚持原创一幅数码艺术作品。这些作品有的是随笔和习作,有的则是精细度很高的艺术作品。截止2021年1月7日,他坚持了整整5000天。他把这5000张数码作品拼贴在一起,终于完成了这幅大作。
2021年3月11日,这幅画以6930万美元的价格通过佳士得拍卖行拍出。这次交易也同时打破了在世艺术家最昂贵作品的世界纪录。
你可能还是不太理解这幅作品的意义,没关系,咱们再看下一幅。这是一套像素风格的图标,一共有10000个。作者声称没有任何两个图标完全一样。每个图标都只能出售给一个人。这套图标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
2021年8月31日,区块链创业公司波场的创始人孙宇晨花1000万美元买走了其中的一个图标,并且设置成自己的头像。这个价值1000万的头像,尺寸是24 x 24像素。可以说,这是一幅只包含576个像素的数码图像,其中每个像素的价格高达17000多美元。
怎么样?是不是更看不懂了?还有呢!
1982年9月19日,卡内基梅隆大学的计算机科学教授斯科特·法尔曼发明了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以来使用最广泛的两个符号,就是“笑脸”和“哭脸”。现在我们聊天软件中著名的小黄脸表情包就来自于法尔曼教授的创意。现在,这两个文字表情符号正放在全世界最大的收藏品拍卖公司——美国遗产拍卖行的主页上拍卖,现在的价格已经拍到了356250美元。
因为这套文字表情总共只有6个字符,那么每个字符的价格就达到了59375美元的天价。
NFT是什么?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我看不懂,但是却大受震撼”的感觉?其实只要你暂时忽略那个高得吓人的价格,我们就很容易了解这些现象的本质:无论是照片拼图、卡通头像还是文字笑脸,它们的共同特征都是数字艺术品。一个叫做“NFT(不可替代令牌)”的技术为数字艺术品的交易提供了保障。
别被“不可替代令牌”这个奇怪的名词吓到,其实它很好理解。比如我今天问你借了100块钱的纸币,过几天还你的时候,我无论给你纸币,还是给你微信红包,你都能接受。你不会关心这一百块是不是原来我借走的那一张,甚至不会关心我用什么方式还给你。那这100块就是一种可替代令牌。
知道了可替代令牌的概念,不可替代令牌就很好理解了。我们可以把图片、文本、Word文档或者任意一段数码信息通过一种名为“哈希算法”的数学处理,生成一段长度固定的字符串。这个字符串的最大特点是不可逆,就是没有人能通过字符串反向推出原始信息是什么。而且,只要原始信息有一丁点的不同,生成的字符串也会完全不一样,没有任何规律。所以,人们也把这个字符串形象地称做数字指纹。
就好像指纹一样,它是某个电子文件的唯一特征。当我们把数字指纹保存在区块链上,并同时附上拥有者的身份信息后,就产生了一个不可替代的令牌,被称为NFT。抛开所有的技术细节不管,你就把它理解为NFT是一个证明自己拥有某个电子文件的证书,这个证书不可伪造,也无法抵赖。
NFT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数字艺术品的唯一性,它让数字艺术品也具备了可交易、可收藏的属性,这正是你刚刚看到的天价数码艺术拍卖的技术基础。
为什么是一定程度的唯一?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我刚刚说的是“一定程度确保了数字艺术品的唯一性”,而不是“绝对唯一”。难道我几千万美元都花了,还不能确切地获得一件数字艺术品的拥有权吗?很遗憾,确实不能。
数字艺术品不同于传统艺术品之处,在于它的可复制性。达芬奇创作了一幅《蒙娜丽莎》,那《蒙娜丽莎》确实就是世间唯一的。哪怕达芬奇亲自再画上一幅,那也只能是《另一幅蒙娜丽莎》而已。从物理上,两幅画并不是一致的。而作为数字艺术品而言,我们只能通过技术手段增加人们复制它的难度,但却无法真正阻止复制的发生。如果有人获得了一份数字艺术品的副本,那么从本质上讲,这份复制品与它的原版毫无差别。
NFT技术并不能保证数字艺术品不被复制,它只能保证你是得到公认的作品拥有者。那么,抛开被复制不谈,NFT技术是否可以保证自己是这件艺术品的唯一所有者呢?很遗憾,存在漏洞。之前我提到,只要输入的数据存在一丁点的不同,哈希算法生成的数字指纹就会不一样。如果在一个文件的末尾加上一个空格,或者把一张照片上一个像素的颜色改变一点点,对于使用者来说,它们仍然是相同的文件和照片。
但对于算法来说,它们确实就是完全不同的数据,当然也会拥有完全不同的数字指纹。
如果我把一张照片注册为NFT艺术品卖给了你,然后给这张照片加上一个白色边框后,再卖给另外一个人,你会同意吗?我想你当然不会同意。但从技术上说,这两张照片,的确就是两件不同的NFT艺术品。所以,NFT从技术原理上,并不能避免一幅作品被反复出售,真正能够保障买家权益的还是与作者的交易约定。
大部分作者出于行业道德,都不会重复出售自己的作品,但也有例外。比如,我们一开始提到的《The First 5000 Days》的作者毕普尔在他的作品天价成交后,就立即趁热打铁地把这副画裁成了105个小块,然后每一块注册了一个NFT艺术品,然后分别拍卖。结果,每一个小块都卖出了十几万美元的好价钱。我不知道那位出价6930万美元的买家看到这一切是什么心情,但这确实不违反最初的约定。
看懂NFT艺术品虽然NFT是数字艺术,但几乎所有的NFT艺术品的天价交易,都发生在传统拍卖行里。著名的街头艺术家班克斯为了讽刺拍卖行炒作艺术品的行为,专门创作过一幅名叫《白痴》的版画。在他的画中,一位拍卖师口若悬河,正在煽动台下的收藏家出价。而拍卖师正在兜售的作品只是一个空空的相框,上面明晃晃地写着几行字:“我真不敢相信你们这群白痴买了这个东西”。
更加讽刺的是,这幅画被一家区块链公司买了下来,然后在一次直播中烧毁。随后,它的电子版被制作成NFT艺术品,放在NFT交易网站OpenSea上拍卖,最后的成交额超过400万人民币。所以,虽然你的身边充斥着NFT艺术品天价成交的案例,但这并不是NFT艺术品的本质。就像传统艺术品市场中有的作品被埋没,有的作品被高估一样,NFT只是为数字艺术品交易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技术支持而已。
至于这些艺术品值多少钱,值不值得收藏,还能不能涨价,这与NFT这种技术完全无关。
我身为一名科普人,肯定没办法给你关于艺术品投资的建议,但你可以多听听班克斯这样的艺术家的意见,他们都很反感这样的炒作。
NFT的真正用途那么,NFT真的一无是处吗?当然不是。NFT通过天价拍卖的方式火遍了整个网络,这种出圈的方式虽然我并不欣赏,但是它的核心作用仍然清晰地展现了出来,那就是版权保护。在设计师、摄影师、音乐创作这类行业中,作品被抄袭的现象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在数码时代,复制一件作品的代价实在太低,有的时候正版发布后的几秒钟,盗版就已经随处可见了。
NFT可以非常方便地帮助作者完成不可更改的版权声明,为日后的版权纠纷提供可靠的证据。技术一定要解决实际问题,才能发挥出最大价值。所以,我更愿意把NFT叫做区块链版权保护。除了保护数字艺术品以外,我们还可以用它来保护数码照片、音乐作品以及各种各样的文档。我相信,区块链版权保护技术将来一定能成为互联网上的一项标准服务。
当我们使用任何软件的时候,只要按下一个快捷键,软件就能自动在签约的区块链上帮助我们自动建立一个版权声明。到时候,版权维权最困难的步骤——收集证据——将会变成一件简单的事。至于未来的数字艺术品销售,很可能与现在的模式完全不同。现在的NFT艺术品销售,只是保证了买家对当前艺术品的所有权。
在未来,买卖双方可以在线创建一个基于区块链的合同,对艺术品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原作者对该作品的改编权都进行详细的约定,让一份作品小修小改就能继续出售的情况不再发生。
谈谈中国的现状任何一家可以提供区块链服务的公司,都可以把你的作品变成一件数字艺术品。这些提供NFT服务的平台,有些是收费的,有些则提供完全免费的服务。你甚至可以把同一件作品放在很多不同的平台上拍卖,这与你把一幅画可以同时放在淘宝和京东上销售是一个道理。
我国很多家区块链公司都能提供类似的服务,其中蚂蚁集团的蚂蚁链是所有平台中最完善的一个。蚂蚁链也有专门针对数字艺术品的发售服务,杭州亚运会的数字火炬就是最近知名度很高的一件数字藏品。不过,蚂蚁链在9月24日发出声明,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数字藏品炒作行为。他们也会动用技术手段,打击涉嫌网络欺诈的交易。这样的表态,对于我国刚刚兴起的数字艺术品市场,肯定是件好事。
一份由《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杂志发布的权威报告显示:蚂蚁集团、平安保险以及腾讯公司申请的区块链相关专利分别是2298项、1748项和1666项,占据了全球区块链专利申请的前三名。从专利申请量上可以看出,我国在利用区块链解决行业互信问题上,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值得担心的问题是,我国的区块链相关应用为了追求高效和高并发,全都偏重于中心化的部署。类似比特币这样的高度去中心化的项目,几乎一个也没有。
高可靠性与高效率现在仍然是区块链技术的两个极端。去中心化水平的提高,可以让数据被篡改的难度大大提升,但是必须承担效率降低的代价。而高度中心化的区块链,损失的则是数据的可靠性。如果一个区块链系统只有一个节点,那么数据的安全性就会降低到与传统数据存储相差不多的水平。目前,在可靠性和效率之间平衡和妥协,仍然是区块链企业需要面临的最大难题。
结尾:展望我猜想,未来的区块链应用可能会根据实际应用进行细分。那些对数据安全要求很高的项目,可能会选择高度去中心化的部署方案。而那些必须支持高并发的项目,比如帮助设计师保存大量的版权信息,使用偏向中心化的部署方案也是一个可选项。最后,你只需要记住:NFT是一项版权服务,它不是收藏品的代名词。虽然那个让人一夜暴富的投资机会并不存在,但是一个基于区块链的高度互信的互联网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