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晚,⼀条消息登顶微博热搜,引来⽆数关注:⼴州⼀男⼦驾⻋碰撞⾏⼈已致5死13伤。根据⼴州公安的通报,事件发⽣在⼴州天河路体育东路⼝,涉事司机温某是⼀名22岁的男性,⽬前已被警⽅控制,事故正在进⼀步调查处理中。有看了相关视频的⽹友表示,现场状况惨烈⽆⽐,有交警也被撞了,⼀瘸⼀拐地想制⽌⼜追不上,⽽当事男⼦被抓的时候还在笑。
⾯对这⼀突然事件,有⽹友为受害者表示惋惜,有⽹友对肇事男⼦的⾏为表示愤怒,同时不解,到底有什么事值得他这么做?也有⽹友表示,这种情况太吓⼈了,我们到底能做什么来保护⾃⼰?
⽆差别杀⼈,这个说法,最早来源于2008年⽇本的秋叶原杀⼈事件,当时25岁的加藤智⼤开着⼀辆货⻋冲进了⾏⼈专⽤道,撞倒、碾压多名⾏⼈后,下⻋继续⽤⼔⾸攻击⽆辜的路⼈。
⽇本媒体将这件事称为“秋叶原⽆差别杀⼈事件”,这个概念由此流传下来。⽆差别杀⼈的⼀个显著特点就是:凶⼿和被杀者之间没有仇怨,凶⼿也没有明确的动机,⽽是在现场⻅谁杀谁、随机选择杀⼈对象。⽽且这种杀⼈有强烈的报复社会倾向,凶⼿并不强奸或抢劫,并不从中受益。从这个⻆度来看,本次⼴州⼀男⼦驾⻋冲撞⼈群事件,就属于⽆差别杀⼈。
⽆差别杀⼈之所以让⼈⽑⻣悚然,因为它彻底颠覆了我们的认知。⼈们往往有⼀种公平世界假设,会认为⼀个⼈之所以遭受不幸,⼀定是因为他做了什事情,只要我不做这样的事,只要我不是这样的⼈,我就不会遭到这种不幸。然⽽⽆差别杀⼈打破了这种⼼理平衡。即使你没有做错事,依然可能被杀。我们⽆从防备,⽆法识别潜在凶⼿,只能假定任何陌⽣⼈都可能是攻击者,公平世界被打破,这变成了⼀个不公平且极度恐惧的世界。
⽆差别杀⼈者,离我们有多远?我们努⼒从凶⼿的家庭教育⾥寻找失误,遗憾的是,这种失误的存在是薛定谔态的。《我的孩⼦是凶⼿:⼀个⺟亲的⾃⽩》的作者苏,是杀⼈犯迪伦的⺟亲,也是⼀名⼼理辅导从业者,她在家庭教育上绝对是⼀位“⾜够好的⺟亲”,但她的孩⼦依然成为了⽆差别杀⼈案的凶⼿。“我⼀天睡不到两⼩时,我⼀直在想,到底是我哪⾥把⼩孩教坏了?
……是因为我们太⾃私、太忙碌,都没时间跟孩⼦聊天,所以才会教出这种变态杀⼈魔?……全天下没有⼀个爸爸妈妈,要花20年去养⼀个杀⼈犯!”这段台词来⾃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李晓明⽆差别杀⼈事件发⽣后,他的⽗⺟遭到了媒体的围追堵截,于是发出了这样的⾃我控诉。
但事实上,不完全是家教的问题,事情远不⽌家教这么简单。⽇本曾对52名⽆差别杀⼈犯进⾏了分析,想探究他们背后的原因。
从年龄上来说,男性⻘壮年占绝⼤多数,其中16-39岁的占了73.1%。从家庭状况来说,独居或者与双亲同住的⼈数最多,分别占据了50%和38.5%。从婚姻状况来说,⼤多数杀⼈犯未婚或者离婚,没结婚的⼈数占据82.7%,离婚⼀次或者两次的占据到13.4%。⽽且在犯罪时,有86%的杀⼈犯没有交往对象,其中53%的⼈甚⾄没有⼀个朋友,孤独可能是⼀个问题。
从经济状况来看,虽然有47个⼈(90.4%)曾有劳动经验,但真正犯罪的时候,只有10个⼈在职(19.2%),其中只有4个⼈是正职员⼯(7.6%),剩下6个⼈为劳务派遣⼯。他们的杀⼈动机很复杂,有的是发泄⾃⼰强烈的不满情绪(44.2%),要么是不满⾃⼰的遭遇,要么是对特定群体的不满,或者有强烈的寻死念头(11.5%),或者希望去监狱⾥逃避现实(17.3%)。
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勾勒出⼀个⽆差别杀⼈者的肖像,他可能⽣活并不顺遂,求学或者就业都很不顺,与家⼈的关系要么疏远,要么过分依赖⽗⺟,很少有朋友,常常孤身⼀⼈,对⾃⼰的⽣活感到压迫和绝望,积累了很多不满和仇恨的情绪,想要利⽤⼤量杀⼈找回⾃⼰的价值。这种描述并⾮要给这个群体贴上“⽆差别杀⼈”的标签,⽽是有可能他们更需要我们的关⼼和关注。
事实上,他们看上去跟我们也差不多,在事件发⽣前,他们看上去就是普普通通的⼈。所以究竟是哪⾥出了问题,让他们变成了“坏掉的⼈”?
有研究者称他们⼼理异常,可能伴随某种程度的精神疾病,但绝⼤多数随机杀⼈者都具有完全⾏为能⼒,具有辨别和控制能⼒,问题的核⼼可能是杀⼈动机——社会不满性,这是怎么来的?⽆差别杀⼈,死刑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吗?
美国社会学家和犯罪学家默顿曾分析了社会结构是如何对某些⼈产⽣明确的压⼒,他认为,因为社会⽂化过于追求成功,导致⼈们“在情感上不再赞同规则”,想要循规蹈矩的实现成功,太难了。对于⼤多数凶⼿⽽⾔,在成功⽬标和实现⼿段的不对等情况下,他们找不到现实的出路,最终产⽣对社会的不满,⾛向⾃杀式的⽆差别杀⼈犯罪。
对于⽆差别杀⼈,碓井真史教授给出了他的犯罪⼼理分析:很多犯⼈对于⾃⼰的⼈⽣都抱有⼀种“不该是这样的”的想法。他们虽然想终结⾃⼰的性命,但⼜想在最后通过报复那个没有接受⾃⼰的社会来实现⼤逆转。究其深层原因,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可能都脱不了⼲系。
有研究者发现,社会地位结构、经济结构、收⼊⽔平和教育⽔平结构上的差异和分化,会导致失范感受的产⽣。
菱形社会结构缺乏、贫富差距过⼤、发展机会的不均等、社会分层流动的停滞等等,都可能使社会成员产⽣相对的剥夺感,甚⾄极度的仇恨和⼼理不平衡。当然,这种感受是⽐较主观的,即使是合理的社会差距,也有⼈觉得极度不公平,⽽⽆差别杀⼈者往往有极强的⾃我意识,更容易在主观上感受到不公平,也更难获得⼼理平衡。从个⼈层⾯来说,⽆差别杀⼈凶⼿往往也是道德标准很低的⼈。否则,⼀般⼈会宁愿伤害⾃⼰,也不愿⽆差别伤害他⼈。
从家庭层⾯来说,⼦⼥对⽗⺟的过分依赖也是⼀个内在原因。亚洲传统⽂化影响下的家庭关系,⼦⼥是⽗⺟的附庸,这容易使⼀些⼈在成年之后仍然向⽗⺟伸⼿要钱,再加上没有⼯作实现个⼈价值,个⼈很容易产⽣否定⾃身的极端想法,也容易在封闭空间内怨恨和不满。
总⽽⾔之,⽆差别杀⼈是个⼈、家庭与社会综合的结果,教育不⽌是⼀个家庭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如果我们只关注微观层⾯的动机,不去揭示凶⼿身后更隐晦的社会问题,那我们就永远⽆法触及真相,永远⽆法找出真正的病因。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个“杀⼈偿命”的社会,更是⼀个犯罪率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