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开始受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启动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注册的单位,应按《注册实施细则》及本通告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批准后成为依托单位,未批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16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自2016年8月4日开始,至9月5日16时截止。申请单位请于8月4日-9月1日16时访问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单位注册预申请。申请单位须进入“新单位注册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并签字盖章。
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等。申请单位须于9月5日16时前将完整的注册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自然科学基金委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注册申请材料中存在问题的,允许申请单位进行一次修改或补齐材料。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审批决定,将于11月下旬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