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2018~2019学年度第16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博士生的培养目标以及学习年限、培养方案、培养过程等基本要求。
清华大学发布的新《规定》中提到: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唯一依据,并且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
新《规定》如何要求?学术论文不再作为评价博士生学术的唯一依据。据《新京报》报道,原《规定》要求博士生达到学校和所在学科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修订后的《规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一方面,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激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由各学科制定学术创新成果要求,不再设立学校层面的统一要求,尊重学科特点和差异。
新《规定》鼓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修或选修的博士生教学实践环节(担任助教等),通过在学期间的学习和实践,提高博士生未来从事高校教职的胜任能力。同时,支持博士生在获得指导教师同意时,“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培养跨学科创新思维和技能,例如参加学校开设的研究生学术与职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
清华大学各学科和院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选题报告、中期检查、最终学术报告等关键培养环节的质量把关方面已经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探索和实践。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新的《规定》要求“完善资格考试、选题报告等培养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分流与退出制度”,推进质量控制要求的精细化、规范化,用客观、刚性的依据严格执行博士生分流与退出。
近年来,清华大学加快推进博士生学科交叉培养,既支持医工交叉等基于师生学术兴趣自发开展的交叉培养,也重点建设了一批学科交叉博士学位项目。2018年,学校修订通过了试行三年的《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理顺了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机制。为与之衔接,《规定》修订时进一步完善了学科交叉博士生的培养要求。
此次清华发布有关学术评价的相关一系列新政,在很多业内人士的眼里看来,是给“双一流”高校建起了个好的带头作用,清华大学校长邱勇曾强调:一流大学要有一流的学者,培养一流的人才,产生一流的学术成果,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流的服务支撑。
新《规定》发布后,由在学研究生构成的研究生培养学生咨询委员会调研了博士生同学的反馈。被调研同学表示,新《规定》不再将博士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达到基本要求作为学位申请的硬性指标,而是更注重博士科研成果的价值和创新性,这不仅能够促进博士生更加从容地追求科研上的突破,也避免了论文数量要求导致的科研浮躁和学术不端现象的滋生。
科学界怎么看?王善钦(天体物理学博士毕业)认为,毕业要求没降低,反而是提高了。以前可以凭借且必须凭借“发表某种等级的论文”毕业,以后则以“足够质量的研究”来替代这个要求。这意味着:有些人即使发表了过去所要求的某个等级的论文,但学术委员会或者导师认为论文自身没有足够价值,也将无法毕业。
科学网博主李东风认为,如何评价博士生水平才是问题关键。博士生是高端人才。从理论基础到创新能力都有高标准高要求,这与博士称号应该是相符的。
科学网博主刘进平认为,实际上是水到渠成了。清华不要求博士生发表论文,看起来是跟国际接轨了,实际上是水到渠成了。很可能学校不强制要求,博士生大多数也不会不发表论文,而且差了还不行。
知乎答主贱贱认为,数量不重要了,要质量。初心是好的,不唯论文,当然是进步了,自己的委员会能评价博士能不能毕业,而不是靠SCI来评价博士能不能毕业,免得显得一副自己学校老师老师水平不如sci评价体制的跪舔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