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到晃笔时笔“弯曲”的现象需要一定的抖动频率,当抖动频率较高时看起来就会觉得是弯曲的,抖动频率低了还是老样子(直的),而且当你手拿着笔晃动的时候不能拿得太紧,笔在手上要有一定的活动空间。这主要是由于人眼的视觉暂留现象引起的,人眼在观察景物时,光信号传入大脑神经,需经过一段短暂的时间,光的作用结束后,视觉形象并不立即消失,这种残留的视觉称“后像”,这一现象则被称为“视觉暂留”。
视觉暂留现象首先被中国人运用,走马灯便是据历史记载中最早的视觉暂留运用。宋时已有走马灯,当时称“马骑灯”。随后法国人保罗·罗盖在1828年发明了留影盘,它是一个被绳子在两面穿过的圆盘。盘的一个面画了一只鸟,另一面画了一个空笼子,当圆盘旋转时,鸟在笼子里出现了。下图就是一个视觉暂留的实例。会动的皮卡丘!同时,笔扫过的空间的包络线是曲线,在这里,应该近似为“摆线”的一种。
我们摇笔的时候,旋转中心并不是手指握笔之处,而是每一时刻笔的质心(严格的说,是质心附近,因为手本身也有影响),而质心相对手的位置也在不断变化。就像公交车上的门,它扫过的轮廓便是“摆线”,门虽然是平直的,但它扫过的部分,却是弯曲的。所以在这里,加上视觉暂留,整体外部轮廓是曲线,从而给人笔变弯了的错觉。
光压是存在的。
先考虑大气压的成因,空气中有许多分子,它们都以很高的速度(大约几百米每秒)运动着,运动中碰到物体反弹的过程就会对物体产生一个冲击力,大量气体分子对暴露在空气中物体的冲击力之和就构成了大气压。
同样,一束光中的光子在照射的物体表面被吸收或者反射的过程也会对物体产生冲击力,这就构成了光压~能将人击倒的力量大约是在 0.01 m2上产生 1000 N(大约相当于100公斤重量)的力,压强大约是 100000 N/m2,而太阳光光压大约是 0.000005 N/m2,所以要想将人击倒,所需光压是太阳光的两百亿倍!
想要产生如此的大的光压,其光功率已经和世界最强的激光器不相上下,当然想用这样的光压击倒人是不现实的,因为在那个倒霉蛋被击倒前,巨大的光功率转化产生的热量已经将其蒸发啦。
你想象中的手机屏幕的样子实际手机屏幕的样子,不同品牌和不同批次的手机屏幕的发光单元排列方式会略有不同,以上仅为示例 (图片来自 wikipedia)现在的手机屏幕大家肯定都司空见惯了,看起来又平又光滑,所以反射以后激光变成点阵才这么难以理解。实际上我们的显示屏幕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由一块一块更小的发光单元组成。
比如存在着分别发出红光、蓝光和绿光的发光元件,这些元件之间相互并不是紧密接触的,存在着一定的不发光的空隙。所以激光照射到屏幕上的时候,在那些发光单元上产生镜面反射,从而形成了最终点阵的样子。而且根据相似三角形等几何关系,手机距离墙壁较远时,激光反射的时候最终投射的形状是手机屏幕的放大版,这也能够让人更清楚地看到点阵的样子。
这个角度细思极恐,不由得让我想起小时候电视剧里为什么正派反派一起坠崖总是正派活了下来…… 但是言归正传,我们需要考虑一下这个想法是否可行。
高空下落导致受伤多半是由于落地极短时间内人的速度减为 0,而根据牛顿第二定律 dP/dt=F,假设 60 kg 的人从 20 米楼上跳下,到达地面前的速度约为 20 m/s,若从接触地面到速度减为 0 用了 0.1 s,那么人受到的力就是 12000 N,而一般人最多能承受 3.5 倍自重力,所以从 20 米落地就是很危险的。
如果恰巧这个时候有一个大石头在你脚下,你似乎抓住了一线生机,想要通过蹬石头的反作用力减小落地的速度,避免落地时的伤害,那应该选择什么时机呢?首先请记住一定不要刚开始下落就踩下去,这样只会让你先向上减速,相当于从更高的地方静止下落,结果会摔得更惨。如果在中间,比方说在 10 米的地方想要把速度减到 0,需要多大的力?
这时速度大约 14 m/s,与石头作用的时间也不会太长,假设为 0.5 s,也至少需要 1680 N 的作用力,几乎要有举起一个与你同样体格的人的力量,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就算你有倒拔垂杨柳的力气,从十米高度落下同样也可能会造成伤害。至于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蹬石头,需要的力气会更大,可行性就更低了。所以与其有这样的想法,不如保护好自己,避免高空坠物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