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丨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中科院实习活动”招生工作

来源: 中科院之声

发布日期: 2014-04-19 02:04:00

中国科学院声明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中科院实习活动”招生工作,并指出相关广告侵犯了其名称权,要求相关媒体停止侵权行为。

近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中国民航报TOP时空刊登广告,声称“联合推出中科院与香港名企实习活动开始招生”,在广告中的“2014中科院实践活动”部分,宣称“中科院”开具实习证明。我院在此声明:我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享有“中国科学院”、“中科院”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我院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前述广告中所宣称的活动,更不会开具所谓的“实习证明”;前述广告侵犯了我院名称权。

自本声明发出之日起,相关媒体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院将保留对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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