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全面支撑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建设丨转化亮点

来源: 中国科学院网站

发布日期: 2021-04-25 17:00:00

中科院在社会各界支持下,科研成果不断产出并通过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国民经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等联合发布GEP核算“1+3”制度体系,中科院STS及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支持下,项目组理论和方法研究成果应用于深圳市GEP核算制度体系建设。

近年来,中科院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院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科技成果不断产出,并持续通过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国民经济主战场。为进一步增进公众对中科院亮点工作的了解,同时促进院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成果转移转化的传播推广,特启动“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亮点工作筛选”活动。中科院相关职能部门现已推荐候选条目,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投票,相关得票数将作为正式当选条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感谢对中科院科技创新工作的鼓励和支持!今日推荐候选条目《中科院全面支撑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建设》,投票请点“阅读原文”。

2021年3月下旬,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联合发布深圳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GEP)核算“1+3”制度体系,即:一个核算实施方案——《深圳市GEP核算实施方案(试行)》、一项核算地方标准——《深圳市GEP核算技术规范》、一套核算统计报表——《深圳市GEP核算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度)》和一个自动核算平台——《深圳市GEP在线核算平台》。

深圳市GEP核算的“1+3制度体系”,不仅在技术层面为其他城市的GEP核算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还对推进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考核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要求深圳“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在中科院STS及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先后支持下,项目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理论和方法研究成果成功应用于深圳市GEP核算制度体系建设。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也称生态产品总值,指一定区域的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及其价值。

GEP的概念与核算框架由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欧阳志云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驻华代表朱春全于2013年共同提出。在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目前GEP核算已经在浙江丽水、云南普洱、内蒙古自治区等应用于推进绿色发展进程。生态环境部依托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和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编制印发了《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进一步规范GEP核算工作。

联合国各会员国在第52届统计委员会会议上发布的最新的国际统计标准——SEEA-EA(System of Environmental-Economic Accounting—Ecosystem Accounting),也已将GEP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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