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你一定知道,水是生命之源。你不一定知道,水里大有乾坤。中科院之声与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联合开设“水经新注”专栏,在这里,我们将一起畅游水世界,探寻水生生物的奥秘,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最近,放生的外来水生动物俨然成为被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从河南汝州的鳄雀鳝,到广西百色的清道夫。
但是这些外来水生动物的出名并不是由于其“功勋卓著”,而是“臭名昭著”:放生的外来水生动物不仅会对本土物种的多样性造成负面影响,还会给入侵地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为了抓捕两尾人为放生的鳄雀鳝,河南汝州云禅湖的公园管理方不得不抽干20多万立方米的湖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虽然这些放生动物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是不得不说,我们对外来水生动物的放生情况还知之甚少。
为什么有人会把外来水生动物放生到自然水体中?这些放生的动物造成了怎样的危害?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杜绝外来水生动物的放生呢?今天的这篇文章,我们将简单概述外来水生动物的放生及其在我国的情况,以及我们应该如何管理外来水生动物的放生。外来水生动物放生的概述放生是指人类有意地将生物释放到自然环境中的行为。因此,放生行为与个人的情感需求、当地的文化传统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随着全球水产养殖、休闲渔业和宠物贸易等行业不断发展,大量的养殖和观赏物种也被引种到世界各地,导致外来水生动物成为放生的主要类群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外来水生动物放生主要包括三个途径:休闲渔业、宠物贸易和宗教放生。此外,还有通过其他途径放生的外来水生动物,其中比较知名的就是为了消灭蚊子幼虫而被放生的食蚊鱼。
食蚊鱼原产于北美洲,从1905年开始被世界多国引入以控制蚊子和疟疾的传播,是目前分布最广的外来鱼类之一,已被列入世界百大外来入侵种。我国外来水生动物放生的情况在我国,水生动物放生有着悠久历史,在民间非常普遍且参与人数众多。随着人工繁育的外来水生动物不断增加,外来水生动物已经成为民间放生的重要来源。放生的本意是为了救赎生命,但是盲目放生外来水生动物却会对本地物种的生存造成严重威胁。
外来观赏鱼类是常见的放生对象,而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广西百色市澄碧湖水库放生的清道夫便是一种常见的外来观赏鱼类。清道夫,学名豹纹翼甲鲶,原产于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于20世纪90年代作为观赏鱼引入到广东,具有食性杂、食量大、生存和繁殖能力强等特点。放生的清道夫能够在自然水体中大量繁殖并摄食大量鱼卵或吞食鱼苗,也会破坏渔具,影响渔业活动。
由于其对生态环境和经济活动的严重影响,清道夫已经于2014年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现已广泛分布于我国南方的主要水系。此外,外来龟类也是常见的放生对象。例如,巴西龟原产于美国中南部和墨西哥等地区,其学名为红耳龟,于20世纪80年代作为观赏龟引入我国大陆。由于价格便宜,巴西龟已经成为最普遍的放生龟种。巴西龟的食性杂、繁殖力强、寿命长,已经成为我国本土淡水龟类的重要威胁。
巴西龟是世界百大外来入侵种之一,于2014年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此外,为了控制蚊子和疟疾,西部食蚊鱼于1924年被引入到上海。由于适应能力强,西部食蚊鱼现在已经在长江以南的流域广泛分布。在自然水域,西部食蚊鱼会与本地鱼类竞争食物和繁殖场所等有限资源,给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严重影响,已于2016年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
外来水生动物放生的管理由于外来水生动物造成的生态和经济影响,科学地管理水生动物放生已经成为保护我国水生动物多样性的重要目标。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以及“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随着放生行为的日益增多,普通民众对于放生动物的科学认识却尚未提升,意外放生外来水生动物的案例常有发生。例如,放生活动在西藏地区非常频繁。虽然放生西藏土著鱼类对于维护高原生态稳定和保护野生生物多样性有着积极作用,但是放生外来鱼类却已导致了部分土著鱼类野外种群的消失。然而迄今为止,我国鲜有针对外来水生动物放生开展的系统科学研究,相关的野外调查也集中于云南和西藏等地区。
目前,我们对放生外来水生动物的种类、数量和地点等资料仍然十分欠缺。为了促进水生动物放生的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掌握外来水生动物放生的本底数据,开展外来水生动物放生的调查研究。通过网络宣传、现场培训和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外来水生动物放生的科普宣传和示范,促进公众对外来水生动物放生的种类及其危害的了解,保护我国的水生动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