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即将启动,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等规章制度要求,为保障相关工作有序进行,严把院士“入口关”,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特别重申和强调以下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各学部常委会要担负起营造风清气正增选环境的主体责任
1. 要注意营造畅所欲言的讨论环境,使院士们在会上愿意和敢于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
2. 要求主审小组在介绍初步候选人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其学术成就和学风道德。
3. 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对投诉信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要向参加增选的院士作出说明。
4. 要向本学部所有院士传达本通知,并负责与本学部参与增选工作的院士签订《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增选工作纪律承诺书》。
5. 如本学部有违反增选纪律的院士,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学部主席团,并按照《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作出及时处理。
二、广大院士须自觉遵守增选工作纪律
参加增选工作的院士须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中增选工作行为规范,并做到以下几点:
1. 签署《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增选工作纪律承诺书》,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寄送至各学部办公室。
2. 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候选人拉票。一经查明有拉票行为的,即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可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
3. 不得接受候选人及其单位影响增选公正性的任何礼品、礼金和宴请。一经查明有此类行为的,即在本学部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和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
4. 收到投诉材料应及时送交本学部办公室,个人不得擅自出示和扩散。一经查明有此类禁止行为的,即在本学部内通报批评。
5. 须遵守《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保密守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调查处理意见以及表决结果等信息。一经查明有此类行为的,即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可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
6. 自觉抵制和反对增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当行为。
三、对院士违反增选纪律的行为将按照有关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1. 本学部内通报批评由学部主任会议决定。
2. 取消本次增选选举权和停止下次增选工作权,由各学部常委会决定,必要时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相关决定报学部主席团批准后正式生效。
3. 经核查确有违反其他增选纪律的,按《中国科学院学部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