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有罪吗?

作者: 应行仁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日期: 2014-01-27 21:18:15

本文探讨了苏格拉底被雅典法庭判定有罪的历史事件,分析了审判的背景、过程及其对西方哲学和民主思想的影响。文章指出,苏格拉底的死是由于他的个人自由与大多数人的民主选择之间的冲突,他留给后人的真正财富是他“爱思考”的哲学思想。

公元前399年,雅典的法庭判定苏格拉底有罪。一月以后苏格拉底从容赴死。四百多年后,耶稣因为谴责耶路撒冷神庙的祭祀被罗马政权处死,这两个处决同被列为影响西方精神史上最重大的事件。

得益于他的杰出弟子柏拉图和徒孙亚里士多德的辉煌论著,苏格拉底被尊崇为最著名的希腊思想家、教育家、西方哲学的奠基人。1789年大革命时期的法国雅克·路易·大卫创作了《苏格拉底之死》的油画来鼓舞为信仰和真理献身的精神。

现代美国著名老报人斯通有感于五十年代麦卡锡的白色恐怖,学习希腊文研究历史,写了《苏格拉底之死》一书为言论自由呐喊。多少年来,苏格拉底充满睿智的思想和无畏的精神感动了无数的人,使得他成为捍卫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第一个殉道者。人们总是将一切褒扬赠给好人,将贬损加给坏蛋,以达到理智和情感的统一。于是雅典法庭就成了假民主,对苏格拉底的判决无疑是非法的迫害。

这样就能让一切都能顺理成章,并得出心智和谐的结论,却错失了对这个事件深刻的思考。

让我们来重新审视一下这个事件。三个希腊城邦的公民,米列托斯(悲剧诗人),安捏托斯(工商业主),吕康(修辞家)告发苏格拉底“不敬神”和“蛊惑青年”。其时雅典实行城邦民主制度。“不敬神”即不信城邦的神,反对民主制度。这个神灵就是人们认为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政体原则,如同现在美国宪法中自由、平等、人权的概念(耶鲁教授语)。

苏格拉底认为城邦不能够由公民自己来治理,而是要由“知道如何统治的人来治理”。这就是后来他的学生柏拉图在《理想国》里所说的“哲学王”。“蛊惑青年”指苏格拉底善于诡辩,宣传他的政治理念,在误导青年。把这个控告的贬义词性去掉,说的也是事实,并不算是个诬告。

这个案件,按照民主方式由五百零一个雅典普通公民组成了陪审团的法庭来审判。审判先由起诉人和被告之间进行辩论,然后陪审团投票决定是否有罪。苏格拉底以善辩和蛊惑人心著称,这个程序很公平,对他也有利。然而这是一个用简单多数裁决信仰和政治理念的审判,是一个哲人对抗民意的法庭,是关于自由、民主、法制与道德相互冲突纠缠的局面,这就注定了一个悲剧的结果。

审判以281票对220票判决苏格拉底有罪。苏格拉底对投票的结果感到惊讶,认为如果努力一下多了31票就可以证明他的胜利。到了现代,耶鲁的课堂模拟了这个审判,投票结果比雅典宽容些,但也有相当多的人认为他有罪。无罪的根据当然是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有罪的理由是:他挑战了所在政体的基本原则,不仅有言论而且有行动。任何政府对反社会的行为都是禁止的。

雅典的法庭纯粹由陪审团的民众投票,来评判双方的辩论决出胜负的。这就让人感到困惑:既然苏格拉底是那么有智慧又能辩,为什么他会失败了?这就要从这个冲突的根源谈起。在古希腊人们的思想和活动都是由激情来驱动的。荷马史诗所讴歌的英雄、政治、战争甚至诸神的行为都充满了情欲、爱恨、愤怒、妒忌等激烈的感情,至情至性,感人至深。人们以心中的好恶来评判社会正义,嫉恶如仇。社会普遍认为这是美德,也是知识的源泉。

因此叙写的诗人和宣传这些美德的演说家是社会最受尊崇有知识的人。苏格拉底认为,能对激情自我控制才是美德。对人们认为天经地义事情的质疑并不等于反对它,而是一种求知的态度。他用辩证的提问来质疑那些认为理所当然的观念,嘲笑社会上那些有知识的人。诗歌重在渲染,哲学贵于辨驳。在本质上这是感性思维和理性思维的冲突。这就难怪起诉他的人中是诗人、修辞家和工商业主了。

在法庭的辩论中,苏格拉底用逻辑证明了他不是不信神。而是按照神谕做一只牛虻来刺激骏马雅典,以免它变得懒惰迟钝。他认为自己是无知的,但神认为没有人比他更有智慧,他罗列了与人辩论获胜的经过来证明了这个神谕。但这些雄辩的逻辑和自夸的表白只能让陪审团的群众反感并觉得羞辱。起诉人只是轻蔑地宣称这些都是诡辩,就让人们忽视了他的逻辑。感性的思维来自人们本能的反应,而理性思维则是需要用头脑来思考的。

诗人米列托斯用激情的语言指出,民主的敌人三十僭主之一的克里提阿斯和那个叛国贼阿尔克比阿底斯,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他们在他的教导下成为政治家的。而这位善于教导人的苏格拉底先生还曾是三十僭主元老院的主席。这些富有煽动性的话让听众群情激动,充满了正义的愤慨。大多数人本能地认为他有罪。

苏格拉底的朋友劝他再次申辩,不希望他被不公正地处死。他淡然地说:“难道你不认为我一辈子都在申辩吗?

亲爱的阿帕多拉斯,难道你希望看到我公正地而不是不公正地被处死吗?”判罪之后的量刑程序,雅典的法庭就起诉方提的死刑和被告人认罪罚款之中作一裁决。苏格拉底却用这机会宣传他的理念。雅典人认为个人只有在社会活动中才能找到幸福,公民只有积极参与城邦事务才能得到教育和完善。而苏格拉底认为人的幸福并不是参与集体生活,而是退出这些义务,专注于自己的灵魂。他说:“未经审视的生活是毫无价值的,不值得生活的。

我从来没有过普通人的平静生活。我不关心大多数人关心的事,……,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和每个人接触,劝说他们不要把实际利益看得高于精神和道德的作用,应当首先重视城邦和国家的利益。我这样的行事方式该受什么样的回报?先生们,对这样的人,最合适的回报就是在我的有生之年,享受市政厅提供的免费公餐。”虽然他的朋友愿意为他支付三十米纳的罚款,他坚持只认罚款一米纳。

这个蔑视公民义务反社会理念的傲慢态度侮辱了雅典公民的智商,陪审团绝大多数认为他藐视法律和民主的意志,反对他的以比先前更多了80票,以压倒多数判处他死刑。在等待处决的日子里,他的朋友安排一个越狱,劝说他逃出雅典。他拒绝了,说:“我一生都致力于城邦的法律维护,如果我现在选择违背法律的方式逃亡,岂不是对自己一生的嘲弄?”

这是一个很悲哀,很荒谬的局面。

苏格拉底被诉不信神,他却是听神的召唤,作牛虻乃至去牺牲。苏格拉底被公认为能言善辩,他的辩护不仅没有说服陪审团反而激怒了他们。自辩的目的该是为了脱罪减罚,他自己却坐实了反民主、反社会的指控,自陷于死地。他因反对社会制度被判罪,蔑视法律而处死,他却愿意遵从其法律去赴死。苏格拉底倡导以理性的辩论来替代诗人的感性思维。但在法庭中,悲剧诗人用辩论的武器置他于死地。

苏格拉底却以殉道者的激情志愿牺牲,谱写了一个真正的悲剧。

事实上,苏格拉底之死是由于他的个人自由背离了大多数人的民主选择。他给后人留下真正的财富不是他追求精英治国的政治理念,而是他“爱思考”的哲学思想。在这个感性和理性思维的对决中,苏格拉底输了辩论和生命,而酿成这悲剧的求知思想却让后人继承下来,学会了理性思考,最终为他赢得西方哲学奠基人不朽的地位。

在今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案件,如果再投出一票时,无论认为苏格拉底是有罪还是无罪的,有多少人是真正出自理性的思辩?有多少还是直接来自今日对自由和民主信仰的感性认知?当你居高临下、义愤填膺、嫉恶如仇地斥责看不惯的事情时,请想想你是否像雅典法庭的陪审员。每当你的心和脑冲突时,你其实也在询问自己,苏格拉底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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