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沈阳一失控轿车撞向在公交站台等车的人群,多人受伤倒地,其中一名21岁女孩被撞飞,伤势严重,左腿几乎被绞碎,面临截肢可能。公交站台上等车被撞,已不是个例,是道路交通安全应该引起关注的新隐患。去年12月,南京一轿车冲向等车人群,连撞4人,致1死3伤,这个等车的地方连站台都没有,就更别说安全护栏了,人是站在快车道上等车。难道公交站台设计标准没考虑等车人的安全?
为什么不加装安全防护栏?我国住建部2011年11月发布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15-2011)中公交站台设计,有关安全性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仅从中途站设施要求看,安全隔离护栏小型站“可无”,中、大型站“可选”,“可选”意味着也“可无”。
也就是说,中途公交站设置安全隔离护栏并不是强制要求,可有可无,完全靠相关单位自愿或“视具体情况”,这导致如在公共设施投入资金不足等情况下,保护等车人安全的隔离护栏完全可以忽略在外。标准不强制,明摆着可以省钱,谁还有积极性去建,除非发善心。再细看规定,小型站是指6条线路以下,估计一个中等城市的中途站能达到6条线路以上的并不多,按此推测,意味着大多数公交站台安全隔离护栏都“可无”。
如2012年4月记者调查,山西太原约90%的公交站台都没有配备护栏设施。如此看来,公交站台设计标准里护栏安全设施的“规定”形同虚设。道路不安全,等车也不保准安全!遇到车辆失控、错把油门当刹车等情况,等车人就倒霉了,毫无防备地“暴露”在被撞的危险里。公交站台安装隔离护栏好处多,一是为出行百姓等车增加一道生命安全屏障,二是可规范上车秩序,标准制定者难道没考虑这些?
保护乘车人生命的安全设施,怎么能是“可选”、“可无”而不是“必须”?“以人为本”都在哪?!站台等车安全,渐成大问题。该不该设护栏,不仅是政府为百姓安全着想的意识问题,更有隐藏在深处的“标准”问题。等车被撞、面临截肢的花季女孩,该怪谁呢?怪失控轿车?还是怪自己等车时不注意安全?这站台等车也有危险吗?估计咋想都想不通,可怜、无辜的花季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