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样本获取难暴露科研软环境建设不足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日期: 2013-08-26 12:13:42

科研样本获取难的问题暴露了科研软环境建设不足,科研人员在采集样本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包括行政许可办理繁琐、成本高昂以及样本资源交换受阻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科研活动的正常展开,也可能影响到科研机构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作为北京植物园科普馆馆长,王康经常到野外采集样本。此次西藏之行,当地物种退化的态势令他感到震惊。当地随意采挖交易,对植物资源带来越来越大的危害,目前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而对于像王康这样有科研需求的人来说,一方面是物种资源遭到破坏,另一方面是采集科研样本的成本居高不下。中科院昆明植物所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博士蔡杰今年去西藏考察,也留下不少遗憾。

样本采集要先去自治区办批件,再到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为一次考察,需要花很多时间来协调。最终,蔡杰一行没能按原计划到达雅鲁藏布江。取样之难,是生物研究者们遇到的共性问题。他们需要与各个大小“衙门”沟通、协调甚至公关,这种科研之外的工作经常让他们疲于奔命。以生物样本为主的科研样本获取难的问题,几乎每个科研人员都曾经遇到过。现实中普遍存在的获取、交流、共享难等问题,已影响到科研活动的正常展开。

科研取样背后也有很多无奈的故事。取样难,恰恰反映出现有科研软环境及服务意识上的诸多不足。在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查询采集或采伐林木种质资源申请办理者名单,可以找到王康的名字,申请内容为“白蜡属树种采集”。但奇怪的是,从2008年至今,这个名单上始终只有“王康”一个人。也就是说,他是迄今唯一办理过这项行政许可的人。

经常有国外同行找到王康,希望通过他所掌握的渠道获得一些中国白蜡树种的样本。根据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的规定,国外学者如果想研究中国白蜡树种,必须得到原产国中国的许可。这个许可,却难坏了王康。在中国白蜡树中,只有水曲柳是国家二级保护物种。其他白蜡树种,既不是保护物种,也未进入珍稀濒危植物名录,所以没有相应的渠道获得行政许可。王康说。

一边是国际科研交流的需要,另一边却是国内没有相应的行政许可签发机构和渠道。这让国内学者感到尴尬。而样本资源交换受阻,严重时会影响到科研机构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了推进研究工作,王康在林业部门现有行政许可中“拉郎配”,通过填报采集或采伐林木种质资源申请表,为白蜡树种的采集找到了行政许可。保护物种的资源采集许可由林业局保护司审批,而王康获得的许可来自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这是个擦边球。

”王康说,因为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采集或采伐林木种质资源的行政许可只针对苗圃生产企业,并不适用于个人和科研机构。“我是守法的,办理许可的成本却非常高。”王康抱怨说。采样是科研的基础,科技部门也一直鼓励课题承担单位与当地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合作。然而在现实中,科研人员获取科研样本总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障碍。

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人员告诉记者他亲身经历的一个故事:为了获得一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从而对其开展人工饲养及繁殖研究,他们向某地保护区申请,但保护区漫天要价,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最终以两只15万元的价格“成交”。然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方面,相关机构对科学研究可以免收资源保护费;在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方面,一些地方也有科研采样酌情减免收费的规定。

然而这些规定在现实执行中,往往存在界限模糊、缺乏监督规范的问题。国内科研样本采集存在一些阻碍,国内机构在与国外同行进行科研交流、资源交换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样突出。由国家、云南省及中科院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是云南省为保护种质资源而进行的一次有效探索。去年年底,资源库种子保有量已达8141种、57618份,占我国种子资源总量的28%。

资源库支撑系统主管杨湘云博士表示,因此,资源库需要在国际间频繁交换物种资源。不过,种子资源进口需要相应的审批手续。以林木资源为例,国外生物资源进入中国,需国家林业局开具《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填报物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禁止携带危险性病虫害等信息。“来自国外的物种,国内的数据库里没有易携带的危险性病虫的数据,这样审批周期就会变长。

”杨湘云介绍,如果输出国能够提供相关信息,二十个工作日以内就能够办理下来;一旦输出国也没有相关资料,就必须想办法寻找相关材料或者作相关研究,周期就可能很长。一些学者呼吁:“科研样本审批应设绿色通道。”5月底,中科院武汉水生所研究员聂品碰到一件挠头的事情。瑞士研究人员寄给他的三小管由酒精固定的轮形动物标本,被海关查扣。这份样本的邮寄费用为150美元,但是未填写保价额度。

经过多方沟通,海关要求聂品查询样品的HS编码,即进出口动检分类号,然后再决定是否放行。然而,这种轮形动物的分类号特别难查。最后在海关网站上,聂品总算找到了“其他制作或保藏的水生无脊椎动物”这一类别,海关商品编码:16056900.90。这样,他得以取回科研样本。记者按照这个类别,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上几经查找也没有找到。

在聂品看来,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要想在海关的HS编码中查询相关信息,也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如果让我再找一遍,估计也找不到了。”聂品无奈地说。在科研样本交换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邮寄方不保价,或者象征性地保价1美元,因为科研样本本身往往无法以商业价值的标准来衡量。同样的情形,聂品在几年前也曾遇到过。

法国科学家通过联邦快递邮寄了一份棘头动物标本,海关对于1欧元的标本保价不予采信,而是一直追问他:价值1欧元的样本,何以要花费100多欧元邮寄?“1块钱卖也没人要,但是对我来说,却是很珍贵的科研样本。”聂品无奈地说。在和海关协调解决的过程中,聂品的学生只能停止实验,白白浪费了一个月的时间。“我们是科学家,不是走私犯。”聂品说。科研资源交流的现实让他迫切感受到,建立一套固定、高效的快速程序的必要性。

有关学者则表示,在符合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收集国外物种,既是促进科研的需要,也是国际科技竞争的需要,因此资源交换渠道的通畅不可忽视。实际上,2011年7月,中国科学院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订了科技战略合作协议。据此,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制定实施方案。该方案第二部分就是科研生物材料快速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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