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是一个跨越学科、跨越国界的,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搭建科技伦理平台,需要大家一起发出声音,进行顶层设计、共同谋划。近日,在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举办的“2019年科技伦理研讨会”上,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裴钢如此表示。
研讨会上,来自国内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管理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分析了我国科技领域的伦理共性问题,探讨符合我国国情的重大科技伦理事件与议题的应对和管理机制,以期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基因编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生殖技术等前沿科技迅猛发展,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不断突破着人类的伦理底线和价值尺度,近年来,基因编辑婴儿、器官移植等重大科技伦理事件频繁发生。加强科技伦理制度化建设、推动科技伦理规范化全球治理,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呼声。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法律规范,我国科技伦理落后于科技发展,使得重大科技伦理事件发生之时,常无应对之策。中科院院士许智宏以“基因编辑技术及其引发的伦理问题”为例指出,在严守伦理规范的前提下,在实验室范围内应用基因编辑技术开展涉及人类的基础科学研究已被接受。但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基因编辑,以及将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人体功能增强目前是不允许的。
与会专家也表示,科学技术研究是一项创新工作,很难做到“事前诸葛亮”,但可以根据技术的优缺点以及发展趋势,对其发展及应用时可能出现的伦理问题进行规范立法。欧盟委员会欧洲伦理小组永久成员、荷兰代尔夫特大学教授杰若恩·霍温提出,可通过“设计”解决冲突性的伦理道德问题。
研讨会上,不少专家还呼吁加强科技伦理教育。“科技伦理应该‘打预防针’,而非事后亡羊补牢。”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东风常发现一些学生在做动物实验时,不把小白鼠当回事,实验室变成了屠宰厂。他感到十分痛心,“这样的年轻人今后做科研时很容易犯科技伦理方面的错误,要从中小学时期培养学生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这是很重要的防范措施”。
如何应对科技伦理问题,学界有争议也有共识。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科技伦理不只是科技发展问题和科学家个人的责任,需要突破学科界限,需要不同学科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政府、媒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科技伦理问题的防范与治理。
在许智宏看来,政府应从宏观层面加强约束,建立明确的惩罚制度,从国家层面成立具有法律职能的权威部门,组织跨部门的伦理委员会;科学家强化教育培训,了解并确认其个人和专业的道德责任,并运用到实际的科学研究中;同时加强科学家与公众的沟通对话,以及媒体的科普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