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治理需破壁垒、明权责、共参与

作者: 倪思洁 韩扬眉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日期: 2022-03-22 08:43:0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科技伦理治理进入新阶段。专家认为,这体现了国家对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视和对科技向善的追求,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将面临一些难题和挑战。建议加强人才建设、科研机构伦理培训和伦理教育,以确保科技伦理治理的有效实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继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成立之后,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又一标志性事件。对于该《意见》的发布与落实,受访专家认为,这体现了国家对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视和对科技向善的追求,但政策的落实过程中还将面临一些难题和挑战。

《意见》的正式发布对中国科技的稳健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说明中国已经开始了科技伦理体系化建设与实施,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也必将有利于全人类的福祉。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委会委员曾毅告诉《中国科学报》。

北京协和医学院副教授张迪认为,《意见》的发布恰逢其时,科技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法律法规作为传统规制手段,本身具有滞后性,跟不上当前科技发展的速度,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以伦理治理为抓手,更迅速地对科技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作出反应。

大连理工大学科技伦理与科技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伦说,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制度优势是政府主导,《意见》的出台表明我国已初步完成科技伦理治理的顶层设计,将解决我国科技伦理管理‘九龙治水’和‘管理真空’等问题。

在李伦看来,如此一来,在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统筹协调下,各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协同,形成了“1+N”全覆盖的科技伦理管理体制,同时还形成了“国家+地方”的层级管理体制,使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形成了“全国一盘棋”的格局。

对于《意见》的具体内容,曾毅印象最深的是“尊重生命权利”和“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他认为,“尊重生命权利”提醒科研人员,科技发展应当以生命至上的原则为指导,通过科技发展赋能并促进生物多样性的繁荣和生态的发展,而对科技伦理教育的强调则有助于让科技伦理成为从事科技工作的下一代的基本素养,并对新一代科技发展是否能够持续向善起到支撑作用。

在为《意见》出台感到欣喜的同时,受访专家心中仍有担忧。张迪认为,政策落实主要有两个难点,一是各部委之间能否打破固有壁垒,建立有效的协同治理体制机制和平台;二是我国目前缺乏相关专业人才,“这可能会阻碍我国近5~10年的科技伦理治理进程”。

对于政策落实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受访专家也提出了相关建议。曾毅指出,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制度发展和实践相对较早,可以为人工智能等科技领域的科技伦理建设提供有意义的参考。在借鉴的同时,需要充分认识不同领域之间的伦理问题及治理方式的差异,发展适用于各个关键科技领域的伦理与治理框架。

李伦也认为,可以借鉴国内外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经验,“比如,探索建立专业性、区域性科技伦理审查中心,建立科技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设立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等”。

从科技伦理治理更长远的发展来看,张迪建议:一是要加强人才建设,培养懂科学、懂技术、懂伦理、懂治理的专业人才;二是要加强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科研人员的伦理培训,“这种培训不能是形式上拿个学分或拿个证就行的,而是要探讨新的模式和方法,让伦理理念真正根植在科研人员心里”;三是加强伦理教育,从小培养青少年科技伦理和道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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