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提议,应关注“像乞丐一样在做研究”的博士生,并建议财政拨款使博士生每个月收入能达到1万元。此番言语很快便引发了关于博士生待遇的讨论。支持方认为,博士生的确是穷了点儿,多涨点儿是应该的,1万元看起来不多,总盘子也不会太大;反方认为对于尚在学习阶段的博士生来说,1万元并非小数目。更多的人则持比较理性的态度,认为应该涨一些,但要有相对稳妥的方案。
这一话题关系到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也很容易让人产生“共鸣”或“怜悯”——为什么未来高层次人才现在过得像“乞丐”?而在笔者看来,能不能让每名博士生的奖助学金都涨上去的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很复杂。
从全球范围看,博士生拿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学徒式”补贴,在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最基层科研劳动的现象十分常见。但很多学校或导师会在此基础上增加一些补助项目,从而以更丰厚的经济资助吸引更具创造力的人才。从这个角度说,目前既存在收入窘迫的“乞丐”式博士生,也存在享受着“小中产”待遇的博士生。因此,并不能说所有的博士生都过着“乞丐”一样的生活。
至于博士生待遇该不该涨的问题,各国也几乎都坚持同一基本原则,即与当地基本生活保障线大致保持一致,相当于最低工资水平线。在此基础上,再以国家基金的方式提供基于项目的科研津贴支持。这是由公共财政支出的基本特性决定的——无论给博士生的津贴冠以什么名目,其实质都是一种经济性收入,这笔钱由国家财政支出,需要全面考虑社会公平和行业公平。
大多数国家之所以坚持根据最低工资水平线安排博士生的补助额度,其先进性也正在于此。在职业成熟度方面,博士生仍处于“学徒”阶段,尚不能被称为正式员工。尽管其中的个别博士生已经达到较高的科研水平,但国家制度和大学政策设计是基于特定群体的整体情况进行的。看似是一个博士生收入的问题,实质上是整个国家基准工资体系的设计问题,甚至会影响到大学整体财政体系的设计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