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旺带的唯一一名博士生正在读博三。这段时间,陈德旺想争取让他今年就毕业,“实在不行明年”。之所以这样打算,一方面是因为这名学生的确到了一定的学术水平;另一方面,只有他毕业或将要毕业时,陈德旺才能申请招收下一个博士生名额。作为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陈德旺有点无奈地说。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开举提交了一份关于扩大博士生招生名额、废除博士生招生指标管制的提案,引起了很多“圈内人”的关注,但同时也引发了一场争论。
在博导群体中,对于博士生招生指标不足的抱怨远非个别现象。以沈开举所在的郑州大学法学院为例,目前该院有十几位博士生导师,但每年招生指标只有三五个。而在两年前的一次采访中,时任中山大学校长罗俊也表示,当时中山大学有2266名教授具备博导资格,但每年博士生招生规模只有1700人。
此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彭湃通过分析统计数据发现,2010年,我国高校博士生的生师比为4.37:1;2015年降为3.77:1;2018年则下降至3.68:1。“这说明以博士4年在读计算,早在2018年,全国博导平均每年已招不到一个学生了。”彭湃告诉《中国科学报》,随着这几年博导队伍扩充,相信这一数字还会更低。
对此现象,沈开举深表忧虑。“学位点的人才培养需要有连续性和规模效应,指标的过分限制对博士点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伤害,甚至会造成人才断档。”他表示。此外,博士生作为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少的招生指标导致一些博导连组建研究团队都困难,这直接影响到科研成果的产出。
根据《2018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我国研究生在国内外高水平论文中的平均贡献率在25%左右。“其中,博士生本身就是科研的生力军。很多时候是导师出想法,博士生实现。”彭湃说,没有博士生的博导,除非从事极其依赖个人努力,完全不靠教学相长的研究,否则会严重影响其学术发展。
正是基于上述现象,沈开举才大声疾呼放开博士生招生指标。然而,对此却有学者直言“并不可行”。“钱”的问题实际上,多年前已有学者呼吁放开博士生招生名额,然而时至今日这一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
在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卢晓东看来,其关键因素之一便是“钱”,也就是资源的“硬”约束。卢晓东告诉《中国科学报》,我国博士生“培养”成本本质上是科研成本。其至少包括两方面,即博士生的“工资”和相关科研成本,其中“工资”还包括暗补的住宿补贴和医疗补贴等。目前,“工资”几乎全部由财政部通过教育部拨付。
如果将博士生招生指标简单下放到高校,就很难避免高校博士生招生大扩张,卢晓东认为会由此带来两个问题:“增加的‘工资’从哪里出?增加的科研成本从哪里出?”他告诉《中国科学报》,由于现阶段博士生培养成本与其他科研费用掺杂在一起,精确的成本计量还没有形成共识,不过可以对其进行简略估计。
在提案中,沈开举并不主张教育部完全“放权”,而是希望其制定博士点管理的国家标准,“可以限制每一位博导每年招收博士生最多不超过几名”。对此,彭湃提出异议:“一个专业招多少博士生,这属于研究生教育的微观管理,不属于宏观管理范畴,巨大的信息不对称会使统一标准不适应千变万化的博士生培养实际情况。”
在彭湃看来,目前博士生招生的现状,很大程度上是由现行博士生指标管理体制决定的。1999年,我国将博士生导师的审核权下放到培养单位。此后,博导数量基本由学校确定,但博士生招生指标并不由学校来定。如果把高校比作企业,现在情况是企业能决定如何生产(即确定博导数量和培养方案),但不能确定原材料数量(即博士生招生数量)。
尽管存在这样的不协调,但彭湃仍然不建议现阶段将博士生招生名额的决定权交由高校或导师。
“在博士生培养主要由财政拨款,且总‘盘子’不能相应扩大的前提下,这种做法只能迫使高校和导师寻找博士生培养经费。如此,人文社科领域的博导将面临更大困境。”彭湃认为,这一现状导致当下博士生教育管理体系中,招生工作有中央计划而无地方计划——博士生招生指标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请财政部确定,地方高校的主管部门并没有相关权限。
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教育部直属高校博士生招生48095人,地方高校招生18813人。直属高校博士生校均招生632人,地方高校校均40.6人。2016-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共增列111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65个,其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13个,地方高校33个。尽管有博士授权点的地方高校总量约为部属院校的6倍,但学位点增量却只有部属院校的一半。
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国内博士生招生名额并非完全按照学科强弱或学科重要性分配。在一项研究中,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长聘副教授李锋亮与合作者收集了2003年~2019年间,国内各省博士生招生数的相关数据,并将其与当地经济以及此前的博士生招生数进行了回归分析,得出一些耐人寻味的结论。
“比如,与很多人印象不同,不同地区经济总量对博士生招生规模的需求驱动效应是存在显著负向影响的,这一点在中东部表现得尤为明显。”李锋亮认为,这说明目前我国的地区经济发展并没有给当地博士生招生规模带来显著增加。再比如,根据研究,各地区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对博士生招生规模也没有产生显著影响。
“这可能与博士生招生计划供给具有明显的行政分配性与政策导向性有关。”李锋亮说。相比之下,对于博士生招生规模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的,一个是当地的人口数,另一个则是此前的博士生招生规模。“我将其称为博士生招生规模的惯性驱动效应。”李锋亮解释说,这说明某地区博士生的前期招生规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现在的招生规模。而且这种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
在卢晓东看来,这才是目前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问题的关键所在。“换句话说,当前博士生招生指标在总量上或许存在一定不足,但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夸张;之所以引发如此多不满,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尚未建立起合理的博士生招生指标调节机制。”卢晓东说。
对于卢晓东的这一说法,沈开举表达了一定程度的认同。“博士生招生名额分配不均的问题客观存在,也迫切需要解决。”他说,但正因如此,教育主管部门才需要变目前的“指标管控”为“规则管控”。“比如,针对理工科和人文学科,或者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制定不同类型的分配规则。在此规则下,允许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
相比之下,卢晓东更希望能建立科研经费拨款机构、企业等研发机构、高校以及相关市场主体综合参与的博士指标分配和财政投入机制,弱化教育部在其中的“计划”机制。“也就是说,并不是由某一个机构具有名额分配决定权,而是通过多方参与,制定出既符合市场需求,又与国家财政投入以及各方投入相结合的适度机制。”他同时认为,这种机制的变革需要财政部主导,现在“远没有摸索出来”。
“总之,不论博士生招生指标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如何分配,其最终目标一定是要高效地、动态地回应国家科技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需要。”卢晓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