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这一文件,今后我国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相应地,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也将全面放开。这意味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那么,上述举措将对中国社会带来哪些深远影响?本报约请相关专家进行深入探讨。
特邀嘉宾:任远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段成荣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王景新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教授;陆杰华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城乡差距不等于户籍差距。王景新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对中国社会的最直接影响有三:一是户口本中“居民性质”一栏不再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差别,中国公民的身份差别将不复存在;二是中国农民终于摆脱了被视为“二等公民”的境遇;三是对于农业转移人口中已经落户和定居、有意愿也有条件落户和定居的人,将获得城市居住证,享受城市户籍人口的同等待遇。
尽管如此,许多人(包括一些专家)强化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功能,对其寄予了过高的希望。当前城乡居民之间的许多差距,尤其是人们普遍诟病的贫富差距,并非城乡户籍差距,而是不同部门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和身份分配和福利差距。户籍制度改革无法改变这么多重大弊端。
对于大量居村农民、留恋乡村古朴生活方式的人、不愿意和无实力在城镇落户定居的人和随时准备返乡的农业转移人口而言,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其实并没有许多专家想象的那么重要。
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对农民而言意味着什么?王景新指出,尽管打破了落户城镇的户籍障碍,但还有“居住证”门槛;对居村农民而言,他们并没有“农村户口”不如“城市户口”的强烈感觉。
原因在于:第一,随着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和品质“转型升级”,农村土地和其他经济资源价格看涨,保留农村户口就等于保留了更多的“农民财产权”。第二,随着公共财政逐步覆盖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也在缩小。第三,生态环境变化,城市病不断“发作”,迫使人们提前反思现代化、城镇化的代价,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
段成荣认为,政策要想落到实处,必须下大力气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增加中小城市的发展机会。陆杰华提到,户籍政策的总原则是中心城市要控制人口,要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均衡发展,但这些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常常被忘记。
对于特大城市的积分落户制度,任远表示,积分落户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条件户籍,适用于超大城市,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渠道。积分制有利于城市通过毛细血管将所需要的优秀人才逐步吸纳进来,鼓励流动人口对城市的社会经济作出贡献。
户籍制度的历史回顾显示,自1958年颁布《户口登记条例》以来,我国户籍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尤其是2014年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