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在科研成果转化上既有科研人员的科研方式的先天不足,也有政策体制僵化的障碍,更有企业自身能力不足以消化所谓成果的缺憾,还有企业缺少长远眼光、不愿意持续跟踪带来的短视效应。最近几年,我们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增长速度很快,至少发表在国际一流期刊上的论文数量增长很快,但是就我们周边的情况来看,这些成果似乎和实际社会效益之间还没有产生多大的联系,一些专利被购买或者被利用的比例非常低。
这可能是整个中国科研界普遍存在的现象——生产大量论文,但是没有对生产实践产生直接的影响;制造大量专利,但是没有真正被使用。于是,我们就怀疑是不是成果推广有问题,或者是所谓的转化问题。
从科学研究的所谓成果到产品到商业,是一个很长的链条,而我们在其中每一个环节上都似乎不够完善。也许我们应该追厘清以下几个问题。科研成果是否具有转化的价值?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科研成果其实并不具备转化的价值。
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科研过程中脱离应用使得成果没有可转化的价值。另一方面,科研成果的不系统性使得成果不具备商业转化价值。第三方面,科研过程中由于缺少必要的工程经验或者能力,科研成果可能在实际中无法实现。
科研成果是否由持有人转化?很多时候,技术成果持有人直接进行成果转化的效果往往不理想,主要原因在于将一个成果工程化的过程和一般意义上的科研过程是很不相同的。
科研成果转化中自然人和其单位的关系在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成果持有人和所在单位的关系。科研和生产实践之间是否有良性循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看到的依然是科学研究单位和社会生产实践单位之间本质脱离,即便有个别技术被转化成功,获得的价值也很小,而购买技术的单位并没有持续投资使得本来是先进的技术逐渐变成了落后技术,科研和生产时间的良性互动并没有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