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敦荣,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提出以SCI为绝对标准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反映的是中国科技界和科技管理上的不成熟。所谓以“SCI为标准”,实际上就是参照在国外英文期刊发表论文的情况。在英文作为国际通用科技文献评价标准的时代,客观上说,是行政管理追求可比性、简单化乃至国际化等倾向,把SCI捧向了顶点,走入了极端。SCI本身并不是不重要,但不是唯一的指标。更重要的是得到学术同行公认。
SCI文章很难说是同行公认。毕竟SCI期刊的编辑加上审稿、编委,只是少数几个人的认可。追求SCI,特别是在原创性成果、原创性科技工作上过度追求SCI,科研人员很难安心工作,很多人会想尽办法去跟编辑公关,以谋求更大的好处。学术同行评议制度现在不是没有,而是不发挥作用。即便有同行评议,还是会有人去和评审专家拉关系、走后门,用游走于合理与不合理边缘的手段进行人际公关。
同行评议也未必一定准确,有时因成果太先进,同行不一定看得准;有时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明知成果先进,也未必评为先进。如何避免同行评议中的主观性,光靠一个人或少数人是不行的,必须建立同行集体评议制度。同行评议,尤其是同行集体评议操作起来相对困难而复杂,相比较之下,SCI是一个简单、好操作的办法。但科技评价追求的不是机制的困难与简单,而是结果的准确与公平。
因此,同行集体评议是相对来说更合理,也更符合科技评价要求的制度。教育部和科技部的相关文件要求不把SCI作为评价标签,但怎么做才能让这一政策落地呢?这需要教育部、科技部、科研机构以及高校共同作出回答。在行政化主导的背景下,教育部、科技部要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尤其是在一些国家级评审、各类荣誉奖励项目中,将SCI解绑,才能对高校、科研单位的各类评价带来重大影响。
此次文件中指出,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它不能仅仅只是一句话,而应该建立一套相应的制度。其中,必须很好地回答:同行评议包括哪些学术;同行评议的组织机构怎么组成、怎么运行;同行评议由哪一级机构来审批,它的权限是什么;以及很多评审是行政性的评审,学术同行的评议是否有效?不解决这些问题,同行评议制度很难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