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取消行政级别应当正本清源

作者: 乔新生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日期: 2015-05-14 17:49:40

文章讨论了学校取消行政级别的必要性及其背后的问题,指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大学的行政化管理导致学校师生成为被管理的对象,并强调大学的社会地位应由其培养的优秀人才决定,而非行政级别。

日前,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学校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但学校取消行政级别必须正本清源。首先,学校的行政级别从何而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大学当作教育行政机构的附属物,近些年来向学校派出了大量副部长级或者正厅级的党委书记和校长,导致学校师生成为被管理的对象。

如果不尽快改变这种高等院校负责人的配置和遴选机制,所谓取消行政级别只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气振动而已。其次,党委是大学的最高领导机关。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从理论上来说,大学党委是大学的最高领导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大学的党委应当是基层党组织,应直接由学校的党员选举产生。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学校党组织的选举普遍存在形式主义,上级任命党委书记之后,大学的党组织例行公事,确认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人选。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让各级党员群众用手中的选票表达自己的意见。第三,我国学校普遍实行行政职员管理。当前我国学校普遍实行行政职员管理,但这是典型的“换汤不换药”,是另一种行政化的表现。

不管是职员管理,还是行政级别管理,其目的就是要把大学变成一个行政管理为核心的教育组织,而不是一个以教师为核心的教育组织。假如只是在形式上取消了大学党委书记和校长的行政级别,而没有彻底改革学校的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建立教师投票产生行政管理组织的规章制度,那么,大学去行政化就是个笑话。现在一些大学负责人反对去行政化改革,认为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大学在社会上毫无地位。

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大学的社会地位不应该是因为行政级别,而应该是因为大学为社会培养了优秀人才。大学去行政化应该是无条件的,应当是以大学教师为主导的改革,而不是以行政机关为主导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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