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爆料:湖北职称评审弃唯论文论,试转重科研轻教学局面。不出意外,继川大周鼎事件之后,湖北的这一改革举措有可能再次引起关心职称评审问题的人们的热议。
按理说,无论是什么职称评审制度,应该是教学强、科研也强的那些教师在大学成为最大的赢家。但是,在现行职称评审的制度作用下,目前的大学中却存在以下三种畸形生存状态的教师:第一种是学术强、教学弱、在学校还“通吃”的“跛腿”教授。第二种是教学强、学术弱、在学校基本不招待见的“老黄牛”教师。第三种就是既无教学,也无科研的“轮椅”教师。
湖北省的这种改革有没有必要?当然有!但必须提醒的是,我们一定要警惕从一个极端走向走极端,从现行的科研为王、忽视教学的制度改革成教学为王、忽视科研的制度。大家心里都清楚,目前的职称评审制度的问题根本在于一刀切。教学和科研本来都是大学教师分内之事,但一个显然的道理是,个体差异导致不可能所有老师客观上都适合做科研或者主观上都愿意做科研。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尊重教师个体差异,而不是搞一刀切。
上述事实和现实说明,制度的设计应该是尊重教师的意愿,激发教师的兴趣,提高教师的教学或者科研水平。制度应该保证那些愿意做科研的教师潜心去做科研,喜欢教学的教师专心去教学。让教学强的教师可以往教学上去靠,科研强的教师可以往科研去靠。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我认为,职称评审制度必须实行分流分类。否则,像现在这样玩下去必然的结果是,大学教师一方面无心教学,另一方面搞出很多垃圾科研。可以很容易预见的是,“跛腿”教授、“老黄牛”教师、“轮椅”教师必将越来越多。一旦这种状况出现,教学荒了,学术滥了,大学毁了。
这个分类论并非绝对地将教学和科研分开,而是在比重上加以调整,比如,教学有教学的权重,科研有科研的权重。或者如湖北的这种做法进行分类评审,分为教学为主型教授和科研为主型教授。总之,我们搞职称评审制度的目的还是在于激励而不是功利。
当然,这种分流的分类评审制度变革的具体设计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到底如何设计科学的制度还需进一步探讨。比如分类到底怎么分;比如科研评价体系制度的设计。
说道这里需要置喙几句。我一直有一个有趣的疑问就是,论文数量能够证明教师的科研水平吗?如果停留在一个科研水平上,无论你发多少篇文章都是在原有水平上的重复。有人说,没有量变怎么会有质变?但在国外为什么会有所谓的“代表作制”一说呢?这种制度实际就是鼓励科研水平的提升,而不是鼓励发表论文数量的啊。
鉴于具体制度设计的复杂性,所以,这里我讲的只能算是提出一个思路或者说理念。英国启蒙思想家、经济学家大卫·休谟讲过,尽管人是由利益支配的,但利益本身及人类的所有事务,是由理念支配的。只要我们的理念正确,在正确的理念下完全可以通过制度的调整来解决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但如果理念错了,再怎么绞尽脑汁地去设计制度也不可能把事情做好的。
湖北省开了一个分类评审的先河,这会不会成为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式事件呢?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