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北京召开2016年“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对外通报2015-2016年期间查处的8个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并公布近期查处的61份科研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江苏某大学印晓星、汤道权等人的4篇论文涉嫌造假。经调查核实,论文1与论文2属于重复发表,论文3与论文4属于重复发表;论文1至论文4重复使用图片、组合两次实验的结果、图片和数据不一致、多处图片和数据粘贴错误,4篇论文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造假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安徽某大学郭传友在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1370665)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涉嫌将中文论文用英文的形式列出,实际上郭传友到目前为止没有1篇SCI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福建某研究所徐夙侠等人发表的论文1涉嫌抄袭剽窃他人发表的论文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四川某大学吴国玉2014年度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研究基础部分所列入的13篇论文除1篇标注为“接受”无法证实外,其余12篇论文作者中实际均无吴国玉的名字,但吴国玉将自己名字列入其中,涉嫌存在造假的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安徽某大学王明明列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1273003)申请书中的下列论文涉嫌重复发表和造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广西某大学黄亦其列入基金项目(61463006)申请书的论文1涉嫌抄袭剽窃论文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山东某大学张仕状涉嫌存在数据造假、论文重复发表等不端行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湖南某大学唐静波等发表的标注基金(批准号30672047)资助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辽宁某大学任昊2015年度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中,申请人代表性研究成果信息及提供的发表论文附件涉嫌多处造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河南某大学邓锦波200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7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将项目组成员于某某学位填写为“硕士”,实际为“学士”,学位信息虚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美国纽约州某大学全职教授李忌分别依托甘肃某大学、吉林某大学申报并获批基金项目,2015年依托山东某大学申报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上海某大学王全兴利用相近内容分别在医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重复申报2015年度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请的相关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上海某大学王立山和臧卫东作为共同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湖北某大学孔德勇作为共同第一作者、卢忠心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上海某医院季卫东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内蒙古某大学和重庆某大学任逸众作为第一作者、重庆某大学蒋电明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山东某大学崔淑芹作为第一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福建某医院侯建明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辽宁某大学邢晓静作为第一兼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北京某医院袁昕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广东某大学和内蒙古某大学闫海成作为第一作者、广东某大学漆松涛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辽宁某大学周东晖作为第一作者、金元哲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收到举报,反映辽宁某大学林艳作为第一作者、郑长清作为通讯作者与他人等发表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