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款能否给高校留“自由”

作者: 袁一雪, 陈彬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日期: 2019-03-13 08:44:30

文章讨论了国家助学金在高校的使用问题,提出了高校在助学金使用上需要更多自主权的观点,并探讨了如何更有效地使用和监管助学金。

两会前夕,教育部公布的一组数字,体现了国家对贫困生问题的高度重视——2018年,全国累计资助不同教育层次的在校学生9801.48万人次,总资助金额达2042.95亿元,比上年增加160.81亿元,增幅8.54%。全国一盘棋,陕西省也不例外。数据显示,2018年度,陕西省资助学前至大学研究生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过405万人次,资助金额超过50亿元,其中本专科与研究生资助款项数额超过了2亿元。

作为来自陕西省的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工程大学校长高岭,对于陕西省高校的扶贫工作也颇有感触,但作为一校之长,高岭对于针对高校贫困生设立的国家助学金应用还有着更多期待。据高岭介绍,“国家助学金”设立于2010年。该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其无论是资助学生的具体数量,还是每名学生的具体资助金额,全部由国家规定,高校只需照章办事。

对于这些情况,多年在基层负责学校贫困补助申请与发放工作的某高校教师蒋亚楠有着另外的解释。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她坦言,如果要更改已经申报成功的被资助对象,其申报过程确实时间较长。但她同时表示,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

在高岭看来,在助学金发放的问题上,国家可以“抓大放小”。“国家对于助学资金的投入,体现了对于人才的高度重视,值得称赞。但如果要求高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不给任何调整空间,则可能会令学校产生一些不适应。”他说,毕竟每所高校的情况不一样。

针对补助款项监管难的问题,高岭也表示,目前资助款项都是一次性打入学生账户,一些学生对于如此一笔“巨款”不知道怎么花,也就很难避免出现一些错误性消费。对此,他建议可以将助学金分几次发放,避免学生拿到钱后产生挥霍心理。

《中国科学报》 (2019-03-13 第6版 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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