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中国人民大学发布《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若干要点》,宣布自2016级博士生开始,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生基本学制将从三年延长至四年。而在此之前,厦门大学、北京大学以及中国人民大学都已经开始了博士生学制改为四年的探索。博士生培养周期延长一年,人才培养单位为什么要这样做?此举又会为博士生培养带来哪些影响呢?
“虽然目前国内的博士生学制普遍为三年,但是,事实上延期毕业的学生很多。尤其是理工科领域的博士生,相当一部分学生无法如期毕业。”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侯定凯说。因此,他认为,培养单位把博士生学制从三年延长到四年的做法,与其说是一种探索,倒不如说是对如今博士生普遍延期毕业的现状的一种承认和肯定。
此前,根据媒体所报道的数据,近年来华东师大能在三年时间内完成博士学业、顺利获得学位的学生只有30%左右。而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规定,通常博士生的学籍可以保留六年时间。侯定凯补充道,现行《高等教育法》规定,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4年。制度本来是有弹性的,现在更关键的一点是如何从招生、培养过程去把关质量。
在现实中,博士生申请延期的原因多种多样,却也都不难理解。“博士不同于本科、硕士,毕竟年龄较大,因此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生活问题,例如结婚生子,牵扯他们精力的杂事比较多,自然也会影响到他们的修业时间。另外,一些学校规定博士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顶尖期刊发表论文的任务,这也给学生很大的压力,会导致毕业时间的延后。”
应该说,博士生学制由三年变为四年,虽然可以被视为对延期毕业情况的规范化、制度化,但是,高校出台这样的政策还是会给学生、家长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郑若玲表示:“读博的时间成本多了一年,学生的选择就会更慎重。”她表示,尽管目前我国博士生的培养规模已经非常大,但是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却不容乐观。
因此,学制延长会使得之前可能存在的希望在短期内“混”一张博士文凭的学生对读博心生退意,这样一来,可能会过滤掉一部分这样的学生进入读博的行列。
对于中国人民大学以后所要招收的四年制博士生来说,他们四年博士生涯中的半年或一年,可能会用于出国学习。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吴晓求对此有一番解释。他说:“推行四年基本学制不是简单地延长一年,而是要调整和丰富培养环节的结构性元素。
”而吴晓求提到的第一个重要的结构性元素就是创造条件让博士生在校期间有半年到一年出国联合培养的学习经历,从而“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学术研究的国际水准,培养博士生在东西方两个平台自由行走的能力”。
提到博士生培养改革,就不得不提到伴随四年制博士生培养而来的申请制。这被教育专家视为改革的一大亮点。吴晓求说,这是为了“选拔有学术理想、学术兴趣浓厚和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人才,避免用同一标尺和僵化的考试方式去衡量所有的考生”。
身为博士生导师,郑若玲说:“参加全国统考的话,英语这一门单科成绩有‘一票否决权’,会把一些有学术潜力的学生拒之门外。”郑若玲说,但是,语言能力并不等于学术能力,“因此,很多时候我们招进来的博士生是外语专业的毕业生。”在她看来,申请考核制把评价和考核的权力交给各院系,是更为科学的做法,也是日后全国范围内博士生培养体制改革的方向。
郑若玲认为,目前通过申请考核制进入厦大的四年制博士生,与以往的博士生相比,在学术表现上的确相对出色。“也许,在学习时间延长的前提下,还愿意读博的学生,相对更愿意潜心学术,也更耐得住寂寞吧。”她分析道。
至于有人可能会担心的院系教师拥有招生权力而导致招生腐败的问题,郑若玲解释,申请考核制也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其公平性,“鲜有教授愿意拿自己的学术声誉冒险,而且,大费周章招收一些不合格的学生,对导师也是个很大的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