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正式启动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日期: 2016-04-21 17:55:50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旨在资助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初期每年资助200人,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共60万元,其中40万元为日常经费,20万元为科学基金。

一个博士后,两年60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正式启动啦。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当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初期每年资助200人,以后可逐步扩大。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入选者需在资助人选名单公布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制定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保障,确保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顺利实施。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通过个人申报、拟进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争取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创新型人才。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组织选拔,每年一次。初期每年资助200人,以后可逐步扩大。

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经费在资助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拨付设站单位。设站单位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入选者如自动放弃资助资格,设站单位在当年年底退回资助经费;入选者如提前出站或退站,设站单位须退回剩余资助经费。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管理工作,并对期满出站人员颁发相关证书。入选者所在设站单位负责入选人员的具体管理。入选者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需注明受“博新计划”资助。

“博新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实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博新计划”实施情况、效果的跟踪和评估工作,并将实施成效纳入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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