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和医学领域的历史上,每一项突破性技术的出现,都会点燃公众对相关伦理问题的热议。生物技术发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生物前沿技术对现有社会结构和伦理观念的挑战亦有目共睹。然而为生物技术创新界定普遍接受的伦理规范和行为界限却异常困难,不仅因为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伦理观念差异巨大,还因为技术本身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场景多样化。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我们见证了科技从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到电子信息时代的飞跃。现如今,生命科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科技领域的跨越式发展与融合,正催生一场全新的科技革命。生物技术(biotechnology),这个词融合了生物学(biology)和技术(technology)两个领域的精髓。这一概念由匈牙利科学家卡尔·埃尔基于1919年首次提出,代表着生物学与科技的有机结合。
其通过科学手段改造生物,加工生物材料,创造出适用于医学、药学、农业、工业等诸多领域的各类产品。百年的演进,让生物技术从概念转化为现实。以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合成生物学和基因编辑技术为代表,新兴技术正引领生物经济大步前行。这些前沿生物技术,尽管处于发展的初期,却正以不可预知的方式不断演变,催生着新的技术发展链条。这种发展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无论是在路径、应用模式上,还是在应用场景方面。
而且,不同的前沿生物技术之间可能会相互影响,快速进化。特别是基因编辑技术,作为一种底层技术,它在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合成生物学等领域的应用,正在推动这些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当今国际社会集体努力解决前沿生物技术发展及其治理所带来的双重挑战时,我们面临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各国政府正积极推动生物技术的创新边界,另一方面又必须适时调整法规政策,以应对随之产生的多方面伦理问题。在这一进程中,政府和社会共同面对的是一系列复杂的公共政策难题。例如,政府如何确保对生物技术应用与推广的有效监管?面对社会可能反对的争议性研究领域(如基因编辑胚胎、大脑类器官研究),应采取何种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