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下达2024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此次财政部将下达超过400亿元资金用于今年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该通知对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的数额条目、管理办法、重点领域和预算安排也作出了指导性、规范化部署,为地方高校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自2016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后,国家对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正逐年加大,并形成了“常态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的支持方式。这标志着“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系列举措的顶层设计正在形成。
这也表明,当下我国针对地方高校资源供给的顶层设计正不断走深、走实,政策通道有序打通,为地方高校,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高校的改革发展构建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体系与长效激励机制。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体,地方高校的发展关系着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步伐与成效,这是由我国地方高校所处位置以及新时空环境所决定的。
一方面,我国高校系统呈“金字塔”型分布,部委属与少量地方属“双一流”大学处于“塔尖”位置,大量地方高校则作为“金字塔”的塔基与主体部分,承担着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蓄水池和催化剂作用,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环节中发挥着“托底”与“撑台”价值。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高校的改革发展成为我国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针对地方高校的改革、发展,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历史性决策部署,通过整合各方力量,集中有利要素,持续优化地方高校的生存环境与发展空间。同时,国内外竞争形势复杂多变,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日益凸显,地方高校的高质量发展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与更高要求。
国家的更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各地方的高质量发展,而地方的高质量发展则离不开地方高校的高质量发展。因此,更好发挥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有效促进高等教育现代化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更好促进地方高校发挥主体作用的一个前提,是充分认识蕴藏于地方高校的主体作用中的独有多重特征。其一,地方高校体量最大,决定了其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力更强。其二,地方高校类型更广,表明其推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动力更多样。其三,地方高校覆盖更全,凸显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潜力更大。其四,地方高校服务更深,显示其提升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效力更直接。
发挥地方高校的主体作用需要面对多维分布的阻碍因素。尽管国家不断通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资源供给型政策工具,推进地方高校高质量发展,但现阶段我国地方高校依然面临着许多挑战。要解决上述问题,地方高校必须依赖于多元向度的路径选择。发挥地方高校主体作用的前提在于突出优势。发挥地方高校主体作用的重点在于强化特色。发挥地方高校主体作用的核心在于补齐劣势。发挥地方高校主体作用的关键在于化解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