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3年设立理论物理专款,由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负责管理。从2009年起,理论物理专款尝试资助“西部高校理论物理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其目的是通过西部高校与国内外理论物理研究水平高的单位和学者的交流,稳定西部高校理论物理学科队伍,促进西部高校理论物理发展。
经2015年第一次理论物理专款学术领导小组会议确定,2015年度起适度拓展对此项目的资助规模,探索更加有效的理论物理专款资助方式。
由于这类项目的特殊性,对申请者、依托单位提出如下注意事项:申请的基本定位应包括地处西部或欠发达地区的高校,依托单位有较好的理论物理学科的历史积淀、基础与特色,目前有较好的队伍基础和发展势头,但研究条件相对较弱,理论物理学科方向的发展要与本校的学科发展规划相互补。
申请和资助有三个层次,视进展和效果评估是否持续支持(3~5年)。申请书应根据上述三个层次的要求,在方向、活动和负责人选定上有侧重、有重点地筹划好次年度拟开展的交流活动、特色研究等计划安排,按通知各项要求每年申报。
申请书填写要求务必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的申请经费仅涉及直接经费,不列支间接经费。
因2105年基金委对项目类型有新的调整,理论物理专款项目的申请书格式务必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资助类别”选择:应急管理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管理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理论物理专款);“申请代码1”必须填写:A05;申请书正文开头必须说明:本申请申报理论物理专款“高校理论物理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项目”。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或未填写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2015年申请统一受理时间从9月10日起至9月20日16:00时截止。联系人:物理科学二处蒲钔李会红,电话:010-62327182,62325069,Fax: 62327175,E-mail:phy-2@mail.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