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类机构稳定经费只占30%

作者: 陆琦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日期: 2021-07-19

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张凤在研讨会上提出,我国基础研究类研究所能获得的稳定经费只占30%,不利于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她建议增加稳定支持力度,并对不同类型科研机构实行分类和差异化的支持机制,同时改革薪酬制度和完善人才评价体系。

人才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最关键的要素。7月17日,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张凤在“全球变局下的科技人才培养、流动与保障”研讨会上表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必须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目前,我国无论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均采取基本支出定额法、研发项目竞争法的支持方式,导致基础研究稳定支持不足。

以中科院为例,由于其所属的研究所性质不同、获得稳定经费和竞争项目经费的比例不尽相同,但总体来看稳定性经费部分比例都偏低。其中,基础研究类研究所能获得的稳定经费只占30%,导致科研人员无法专注于需要长期潜心研究的重大问题,不利于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对此,张凤建议,相关部门大幅增加稳定支持力度,对水平高、能力强的国家科研机构,以及基础类、智库类科研人员给予稳定的支持。

同时,对不同类型科研机构实行分类和差异化的支持机制,对基础类研究机构采用“任务+机构”模式,对应用类研究机构采用“机构+竞争”模式。此外,当前我国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仍远远不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年龄统计显示,目前面上项目平均年龄42.8岁、重点项目50.6岁、“杰青”项目40岁。

张凤建议,建立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的科技资源支持配置机制,保证一定比例科研经费用于支持青年人才开展创新性工作,并给予项目、基地、团队一体化支持,重点研发计划也应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在人才激励方面,近年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提升科研人员收入的政策,分配导向上更尊重增量知识价值,尽管如此,我国科研人员收入与项目挂钩过紧,薪酬中稳定支持部分只占1/3。

为此,张凤建议,推动高校、科研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科研单位行业特点和科研规律的工资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科研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扩大科研机构薪酬改革自主权下放新模式的覆盖范围。人才评价机制是引导人才往特定方向发力的“指挥棒”。张凤希望,“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以强化国家使命、坚持需求导向开展分类评估,对于自由探索竞争性基金项目评估以解决定向问题和原创性贡献为导向,对于应用和开发性项目评估以解决实际问题、产生经济影响和增加人民福祉为导向。她还建议,构建专业性、自律性和自主性的科学共同体,发挥学术委员会和专家顾问委员会的关键性作用,减少行政权力的过度介入和对微观评估的干预。

张凤说,只有把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出来、调动起来,才能迸发出无穷的创新力量,才能在竞争中占据主动、获得优势,赢得未来发展的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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