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起名之外为何还要取“字”。《礼记·檀弓》曰:“幼名,冠字。”人一生下来就得由父母起个名,这个名称为“小名”或“乳名”。等长到20岁,可以挽起头发戴上帽子成人了,还得由父母郑重其事地为其举行“冠礼”,再给他起个名,也叫“表字”——表示他“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人不可复称其名,故冠而加字”。因而,古代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长对晚辈都应该以“字”来称呼对方,以示尊重,自称则必须用“名”。
“字”虽然是自己的,但却是为外人称呼自己的时候准备的,自己从来不去使用。例如,刘备、关羽、张飞都可以称诸葛亮为“孔明”,但诸葛亮本人却只能自称为“亮”。此外,名与字有不同功能:“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婴儿出生伊始,父母和长辈显然无法断定其将来的德行如何,因此,为孩子取“名”一般都选用意思比较宽泛的字。
待孩子长大,至弱冠之年,其个性、禀赋包括缺点已为外界所了解,此时,长辈再为其加冠表“字”就有了表扬、劝诱、敦促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