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河南洛阳的一个养殖场又上了新闻。据报道,这个养殖场里关着近百只野生豹猫(经辨认后其中应有约40只野生豹猫个体,其它为杂交个体),果子狸200多只(含多只幼崽),豪猪30多只,数量惊人。而养殖场的老板表示,这些豹猫都是从周边的林场收购的,平常会在朋友圈里把它们贩卖到全国各地。猎捕、收购、运输、出售,这是一个几乎完美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闭环。
如果没有被解救出来,这些豹猫们的归宿,无非就是成为他人的宠物,或者一张死气沉沉的皮,亦或者变成百里之外餐桌上的一道菜而已。我们的老祖宗已经把那些好吃的、能吃的肉都驯化成了猪牛羊鸡等家畜家禽,在这种时候还为了多一口所谓的“滋补”肉杀死野生动物,有那个必要吗?没有,真的没有。2016年7月28日云南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死体,其中豹猫皮16张。说到吃,很多人都于心不忍,不能接受可爱的豹猫被吃掉。
可是一谈到养,不少人就觉得,我把野生豹猫当成宠物养着,爱它、宠它,给它吃给它睡还陪它玩,这不是件好事吗?这不是在保护它吗?甚至是我周末去大悦城摆摊的时候,都有路过的人指着我们的十二猫展牌上的豹猫,颇为得意地说:“我朋友家就有这么一只豹猫。”需要注意的是,确实存在一种被选育为宠物的“豹猫”——孟加拉豹猫(品种名:Bengal)。
孟加拉豹猫是由野生豹猫和家猫杂交至少四代、经过选育而成的品系,也唯有杂交至少四代和经过选育后,才是为国际猫协会(TICA)、国际爱猫联合会(CFA)和国际猫咪联盟(FIFe)共同承认的宠物猫品系,是合法的、可以家庭饲养的宠物猫。
而孟加拉豹猫与野生豹猫的外观区别在于:1. 野生豹猫耳后有白斑,孟加拉豹猫耳后无白斑;2. 野生豹猫鼻梁间有白纹,孟加拉豹猫鼻梁间无白纹;3. 野生豹猫腿上为斑点状纹路,孟加拉豹猫为条纹状。合法的孟加拉豹猫有通过选育过程建立的稳定品系,确定品系则需要血统证书(studbook),没有血统证书的孟加拉豹猫大概率是非法贸易的产物。
斯坦福大学的研究者Chris Kaelin曾对两只孟加拉豹猫的基因进行测序,发现它们与野生豹猫在基因上的相似程度仅有2.61%和4.66%。换句话说,孟加拉豹猫实际上是经过严格的多代杂交和选育后,一种“具有部分豹猫外形的家猫”,而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随便找只野生豹猫和家猫交配就万事大吉。所以上面那位“朋友”家里的猫是不是真的豹猫不好说,但私人无证饲养野生豹猫铁定是违法的。
在更多人了解了野生豹猫和孟加拉豹猫的区别之后,对于不法商人来说,直接贩卖野生豹猫这条路不怎么行得通了。于是逐利者们又开始投放一些“烟雾弹”,比如“我卖的不是野生豹猫,是亚豹”“我这是F1,不是野生豹猫”“这已经是F2、F3的猫了,不是豹猫”等等说法。然而这些说法都有问题。野生豹猫就是亚豹。亚豹实际上是亚洲豹猫(Asian Leopard Cat,有时缩写为ALC)的简称,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豹猫。
前面提到的宠物猫品种孟加拉豹猫(Bengal)正是从豹猫的学名Prionailurus bengalensis转化而来。说得直白一些,如果有自称自己贩卖的是合法孟加拉豹猫的商家,却试图用“亚豹”之类的别称诨名来淡化野生豹猫的问题,那么这家的宠物猫多半也靠谱不到哪里去。这些全是野生豹猫。
在繁育上,F1(the first filial generation)指的是杂交的第一代子女,举例来说,骡子就是马和驴杂交的F1。混血豹猫的F1大多是由雄性家猫和雌性野生豹猫杂交而来,就基因上来看,F1确实不能算作野生豹猫。但是从合法性而言,我国对于混血豹猫的鉴定遵循CITES(华盛顿公约):杂交的前4代混血个体,视同于野生豹猫。
也就是说,一只合法的、可交易的宠物孟加拉豹猫,必须至少是4代以上杂交的结果。TICA也规定,只有4代以上杂交的孟加拉豹猫才可以被允许比赛和交易,前面的1、2、3代,都只能算作繁育的“基础型孟加拉豹猫”(Foundation Bengals),且仅有雌性可以被用于品种的选育。上文提到,杂交的前4代混血个体,无论是F2还是F3,其实都算野生豹猫,围绕它们所进行的交易都不合法。
此外,由于基因缺陷,大多数杂交前4代的雄性混血豹猫均不育,没有繁殖的能力。
不过现在有部分专业的孟加拉豹猫繁育者提出,“F2、F3这样的称呼不准确”,他们认为使用G2、G3、G4的指代方式更能明确表示孟加拉豹猫的杂交选育过程——因为在繁育中,F2指的是由两个F1个体杂交产生的第二代子女;而孟加拉豹猫从1代到2、3代的繁育,更多使用的是回交方式(也称回血,品种猫的选育方式之一),即F1的雌性豹猫与它的家猫父亲杂交产生G2,或雌性的G2豹猫与父亲产生G3等等。
因此不难看出,即便是多代杂交,孟加拉豹猫的繁育者们也是以稀释野生豹猫血统、创造保留外观特点的稳定家猫品种为目标。在此过程中任何对野生豹猫的再次使用,都会影响真正的孟加拉豹猫的繁育和合法性。总之,无论不法商贩宣传的是豹猫F1还是F2、F3,它们其实都跟野生豹猫一样,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回到野生豹猫的问题上,我们一直在呼吁禁止交易、禁止食用、禁止个人饲养野生豹猫,反对养殖、反对贸易,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只要存在交易,野生豹猫种群就不会安全。一方面,人们饲养野生豹猫总是满怀所谓“爱心”。但事实上野生豹猫的活动量巨大,且领地意识极强,有标记的习性,凶猛、不亲人,对于食物组成十分挑剔……大多数家庭根本无法提供豹猫需要的生活环境,一旦某一天人忍受不了豹猫的行为,它们就会被遗弃,或者层层转手转赠——翻来覆去的运输和环境改变,会让它们长期处于应激状态,极易死亡。
再退一万步说,如果是被遗弃,纯正的野生豹猫尚有适应野外的可能,然而极度依赖人类成长的豹猫F1等杂交子代,在野外生存的可能性却相当渺茫。另一方面,我们饲养“国二”的豹猫到底是为了啥?是为了保育,还是科研?对于个人来说,这两种目的基本都是子虚乌有。
有人认为私人繁育可以用来反哺野生种群,可实际的情况是,这些用于“繁育”的个体,种源多半都是野捕而来——毕竟野外捕捉的成本几乎为零,只不过捕捉到一只活着的野生豹猫,背后的损耗往往是残酷而血腥的。
即使是孟加拉豹猫最初的繁育者Jean Mill也认为,繁育孟加拉豹猫的重点应该更多放在那些已经取得血统证书的品系上,而非捕捉更多的野生豹猫,因为“制造更多的F1需要时间、金钱,还会产生杂交出未知血统的悲剧,这些都是不值得的”。事实上国内的宠物市场存在着大量的F1、F2个体。
一方面,这些手续不全的“后院猫舍”既没有技术也没有耐心去培育适合家养的孟加拉豹猫个体,他们的卖点就是酷似野生豹猫斑纹的F1、F2甚至野生豹猫的小猫,反正小猫看上去都很萌且美丽。而最常用的手段就是不断和野生个体回血杂交。想要维持一个美丽的宠物猫品种,应当更多地依靠科学繁育和基因技术手段,而不是一味地向自然索取。
回顾豹猫的保护,作为小型哺乳动物里的食物链顶级物种,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得到充分的关注,广泛受到非法宠物、野味、报复性猎杀等因素的影响,种群已在某些历史分布区大幅度下降……直到今年年初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里,它才终于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了保护和执法的法律依据。尽管升级成了国二,保护的工作也不是一劳永逸。在新闻报道之外,还有无数豹猫正止步猎夹,命丧餐桌。
但是豹猫真的不需要我们本着一颗人类的爱心去“接济”“饲养”,眼下它们在野外还有稳定的种群,还有自己的家人,只要人们的干预减少一些,豹猫们就能活得轻松惬意、自由畅快。爱它,就远远地守护它。